金融高管征信谋破监管盲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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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14日 06:58 第一财经日报 | |||||||||
上海金融服务办携手征信管理办共研金融企业高管征信 本报记者 蔡臻欣 发自上海 对于金融企业高管人员的监管正愈来愈成为各级监管机构的工作重点,而从金融企业高管征信源头抓起,可谓加强监管的一个必要前提。《第一财经日报》日前从有关部门获悉
昨日,上海市信息化委员会征信管理处副处长、上海市征信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傅敏向《第一财经日报》证实:上海市金融服务办正在与市征信办合作,进行金融企业高管征信的课题研究。她同时表示,何时推出实质性的举措将视相关法律、业务流程、技术等方面的条件而定,“取决于多种因素,因此目前还没有具体时间表”。 傅敏强调,金融企业高管征信将涉及多方面的条线,包括银监局、证监局、保监局等,牵涉面广,因此征信体系的建立将是一个复杂的过程。 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金融机构处的有关人士确认了上述消息,但表示暂时不便透露更多细节。 上海唯一开展个人征信业务的征信机构——上海资信有限公司个人征信部副主任郁文倩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电话采访时表示,事实上,上海资信有限公司作为一个征信执行企业,不久前已经与证监会上海监督局签署合作备忘录,首次将上市公司高管人员的不良诚信记录纳入上海市个人信用联合征信系统,以建立上市公司高管人员的诚信系统和社会化监督制约机制。她同时表示,目前尚无与上海市银监局等进行合作的信息可以披露。 在采访中,她还分析了建立金融企业高管征信体系面临的一些障碍,比如对于一些敏感信息的征信和处理方式,以及如何在法律认可条件下获得有关授权等实质性问题。 银监会8日披露,将修改完善《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将对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监管范围、任职条件、日常管理、资格终止等监管要求作出明确规定。业界普遍认为,这将是进一步加强金融机构高管人员监管职能的信号。沪上一位银行业高级管理人员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采访时表示,金融企业高管征信本身即可视为一项系统性工程。作为重点关注人群,目前金融企业高管受到的监管仍存在不同程度的盲区,因此有必要在现行法律制度的框架下,积极探索更科学、有效的监管手段并拓展外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