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机构获准发行人民币债券 IFC和亚行拔头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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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10日 01:00 中华工商时报 | |||||||||
【据新华社北京9日电】 中国人民银行今日对外宣称,人民银行已于近日批准国际金融公司、亚洲开发银行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分别发行人民币债券11.3亿元和10亿元。 这是中国债券市场首次引入外资机构发行主体。央行表示,引入国际开发机构这一
据介绍,从2002年开始,国际金融公司、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开发机构就寻求在我国境内发行人民币债券筹资,满足其贷款需求。2004年初,按照国务院的指示,人民银行会同财政部、发改委、证监会和外汇局建立了联系机制,对国际开发机构发行人民币债券进行研究。在经过充分研究的基础上,各部门对国际开发机构人民币债券发行的可行性、影响、审批程序、职能分工、发债资金用途等方面的问题取得了共识。 今年2月18日,人民银行、财政部、发改委和证监会联合发布了《国际开发机构人民币债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该管理办法围绕规范国际开发机构发行人民币债券的行为,明确了政府部门之间的职能分工。在收到两家开发机构的申请文件后,人民银行遵循市场化原则,在市场管理方面尤其强调以市场化的方式揭示市场风险,要求两家机构严格按照有关管理规定进行信息披露。(毛晓梅 张旭东)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