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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活期存款今起按季结息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21日 10:15 南方日报

  个人活期存款今起按季结息 万元存款年增加利息3分钱 对一般储户影响不大

  本报讯 (记者/朱桂芳)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币存贷款计结息问题的通知》规定,各商业银行将从今天起修改部分存、贷款计结息规则和计息方法。其中,个人活期存款将按季度结息。

  根据工行的公告内容,从2005年9月21日起,个人活期存款按季结息,按结息日挂牌活期利率计息,每季末月的20日为结息日。未到结息日清户时,按清户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利率计息到清户前一日止。第一次执行个人活期存款按季结息的时间为2005年12月20日。

  从今日开始,单位活期存款和协定存款按日计息,按季结息,计息期间遇到

利率调整分段计息,每季度末月的20日为结息日。另外,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定活两便、存本取息、零存整取和整存零取等其他存款种类的计结息规则维持现行做法不变。整存整取单位存款如遇提前支取或逾期支取部分仍执行《人民币单位存款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即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
存款利率
计息,不分段计息。

  业内人士称,从原来的每年一次结息改为四次,上一季结算后的利息将成为该账户下一次结息时的本金。有关银行人士计算,以1万元活期储蓄存款为例,活期利率是0.72%,按一年一结息方法,在银行放1万元活期存款,年利息收入为72元;按四次结息方法,一年可增加利息3分钱。这一结算方法的改变,对于小额储户影响不大,但体现了银行在服务上的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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