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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个税:对高收入者税收征管力度要加强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07日 10:16 CCTV《经济信息联播》

  继续关注个人所得税改革,今天,财政部副部长楼继伟、撰文表示,应该扩大纳税人、自行申报范围,加强、对高收入者的、税收征管力度。专家指出,这一措施、体现了个税改革的公平原则。

  刘尚希是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教授,一直关注着个税改革的进展情况。他告诉记者,我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只有在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收入的纳税人,才要对
个人所得税进行自行申报,其他纳税人包括高收入者只是由其单位等扣缴义务人进行代扣,自己不必自行申报。这样带来的结果是不少收入来源并不透明的高收入者,可以隐瞒应税额度,偷漏税款。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刘尚希:加强对高收入者的征管这是非常重要的一个方向,通过税法的这种强制性,一旦发现了有这样的(不申报)行为要严厉处罚,来提高他这种偷漏税的成本。

  刘尚希说,尽管无法统计由于没有申报而导致每年的偷漏税额是多少,但是,提高

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额后,每年财政收入估计会少收200多亿元,但通过加强对高收入者的税收征管力度,完全可以弥补这部分减少的税收。税务部门要加强对个人收入信息采集和监控力度,逐步建立个人收入档案。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刘尚希:加强对高收入者的(税收)征管,它体现了税收的基本的公平原则,实际上也是体现个人所得税的一种立法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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