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继伟:个税改革目标是综合与分类相结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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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07日 09:59 经济参考报 | |||||||||
记者 王迎晖 本报讯 财政部副部长楼继伟日前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我国个人所得税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进一步规范和拓宽税基,合理调整税率和级距,适当降低工薪所得税负水平。
楼继伟认为,分步实施个人所得税改革是我国的现实选择。他说,在目前全面修订个人所得税法条件尚不成熟的情况下,应该通过部分政策调整,重点解决社会反映比较突出的问题,进一步发挥税收再分配的作用,促进社会公平。一是适当调整个人所得税工薪收入扣除额。二是进一步扩大纳税人自行申报范围,加强对高收入者的征管力度。他透露,个人所得税制改革初步设想是: ——实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实施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乃至过渡到完全的综合个人所得税制,是我国个人所得税制改革的方向。即将工资薪金所得、生产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财产租赁所得等有较强连续性或经常性的收入列入综合所得的征收项目,制定统一适用的累进税率;对财产转让、特许权使用费、利息、红利、股息等其它所得,仍按比例税率实行分项征收。 ——适当降低个人所得税边际税率,减少累进级距。在综合征收基础上,合理设计累进级数,适当降低最高边际税率。 ——规范征税范围,适当扩大税基。 ——努力创造征管条件,加大对高收入者的税收监管力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