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副部长楼继伟称个人所得税改革分四步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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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07日 07:43 中国证券报 | |||||||||
记者 璩立国 北京报道 财政部副部长楼继伟日前表示,分步实施个人所得税改革是现实的选择,初步设想是分四步走。当前,个人所得税改革应适当调整个税工薪收入扣除额,进一步扩大纳税人自行申报范围,并加大对高收入者的征管力度。
我国个人所得税改革的目标是,按照简税制、宽税基、低税率、严征管的原则,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进一步规范和拓宽税基,合理调整税率和级距,适当降低工薪所得税负水平。同时,建立起一套科学高效的征管体系。根据上述目标,楼继伟提出个税改革分四步走。 首先,实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将工资薪金所得、生产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财产租赁所得等具有较强连续性或经常性的收入列入综合所得的征收项目,制定统一适用的累进税率;对财产转让、特许权使用费、利息、红利、股息等其它所得,仍按比例税率实行分项征收。 其次,适当降低个人所得税边际税率,减少累进级距。在综合征收基础上,合理设计累进级数,适当降低最高边际税率。 第三,规范征税范围,适当扩大税基。将免税项目之外的一切收入都纳入征税范围,堵塞税收管理漏洞。 第四,努力创造征管条件,加大对高收入者的税收监管力度。其中包括建立个人财产登记制度和储蓄实名制度,大力推行居民固定账号信用卡或支票结算制度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