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将物权法草案全文向社会公布,征求各界群众意见。物权法是一部和我们老百姓的生活密切相关的一部法律。应该说,这样一部法律的草案全文公布应该说凸现了立法者在立法过程中对民意的重视。那么老百姓对这部法律草案的关注程度如何呢?草案公布之后,我们在北京街头和小区做了一个采访。
7月14日上午,记者带着全国人大向社会公布的物权法草案全文来到北京市海淀区普
惠南里一个普通的居民小区,倾听他们的意见。
记者问一群人:你们听说政府就物权法向全民征求意见这事吗?
其他人摇头,其中一居民(男青年)答:我听说过。
记者:见过全文吗?
居民:没有。
记者:我这里就是全文,你看看有什么建议。
居民看完后答:这里“用益物权”我就看不懂,不明白大概是……
同样的问题记者在这个小区随机采访了十几位居民,他们中大部分回答,通过各种媒体的报道对物权法草案有所耳闻,非常关心这部法律对每个公民自身的权益将如何保护,对于全国人大向全民征求意见的方式也非常欢迎,但是当看完记者手中的征求意见草案全文后,都表示由于其中的措辞用语太专业以至于理解不了。
北京市民: 我是在科研单位。这个我看不明白,不明白,我听了两遍都没有明白,不知道这个是什么意思。
北京市民:我觉得它没有说明白,没有让我们,我们应该说还比较有一点文化的,还没有听明白的,照理说你读两遍我应该明白了,没明白,说明它没有说清楚,起码没有,就是应该大众都能听得懂的话。
北京市民(小区居委会主任,区人大代表):有些条文我都看不懂,不解. ,有一些用词方面有一些概念的问题,虽然普通群众日常生活中可能会接触到各种有关自己财产纠纷的一些矛盾,但是它并不能升华到法律的一些概念和用词上。作为我们基层的社区工作者,实际在调解居民纠纷过程中往往也牵扯到有一些私有财产和集体财产,他们怎么保护,有一些纠纷具体怎么去调节,和这个法律文本中的一些词汇对照起来,还是相当困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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