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工商联手公安根除知识产权保护心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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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26日 10:00 第一财经日报 | |||||||||
本报记者 徐博 发自上海 “服饰和小商品市场已经成为上海知识产权保护的毒瘤,”上海市工商局商标处处长邢冬生紧锁双眉,“从目前掌握的一些制假、售假新情况表明,单靠工商部门进行打击,已经存在隐患。”
邢冬生是在昨天(25日)举行的上海商标专用权保护工作圆桌会议上作出上述表示的。作为此次会议的主办方,上海市工商局不仅邀请了国内外各商标权利人代表、法律界专业人士、相关协会代表,还邀请了上海市公安局,将建立和完善行政与司法机关打假协调机制作为本次会议的第一议题。 据上海市工商局统计,2001~2004年,上海工商部门共查处涉外商标侵权假冒案件1236件,占同期商标侵权假冒案件的38%。 邢冬生强调,上海保护商标工作总体是全国领先,但却存在唯一的污点和顽症。襄阳路服饰和小商品市场一直是上海知识产权保护的“心病”,但从目前工商部门掌握的情况来看,市场内的售假情况已经得到控制,但新的情况是,一些制假、售假的不法分子潜入襄阳路附近居民区,使打击难度增大。 他认为,制假、售假将成为上海知识产权保护的新隐患,某些不法分子今后可能在上海设立空壳企业,而工商部门难以用有效的行政手段进行查处。 另据邢冬生介绍,2001年以来,上海共查处商标违法案件4054件,处罚款4612万元,其中处罚款10万元以上案件97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案件13件,涉及人员15人。 目前上海市场上商标违法案件的特点有三:一是流通领域经销商标侵权商品案件占多数,此类案件2004年占查处商标违法案件总数的87.9%;二是监管部门主动查处的案件占94.3%,而商标权利人控告或群众举报而查处的案件不足6%;三是涉外商标案件比例上升,2004年共查处涉外商标侵权案件459件,占当年商标违法案件总数的45.4%。 上海市公安局经侦总队副总队长汤锡良表示,今后上海将加强工商、公安部门的合作,加强线索传递,案件移送,但他同时表示,在部门间进行信息共享是其中最重要的环节,即使当时工商部门针对个案提供的线索还不能达到刑事侦查的标准,但公安部门可以顺藤摸瓜,将制假打到根。 汤锡良还透露,目前上海工商部门和公安部门正酝酿建立案例会商、研究制度,以协调该方面的工作。 中国外商投资企业优质品牌保护协会宣传委员会主席杨兴华建议,要重视信息的采集和整理,可以考虑建立统一的知识产权数据库,以避免部门间的嫌隙。 2004年以来,国家法律上给予商标司法保护有了很大的提高。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长须建楚说,“两高”专门为此出台的司法解释有四点提高:一是违法门槛降低,由原来的法人、单位犯罪违法金额要求5倍于个人违法金额降低至3倍;二是对销售金额的认定有原来的销售后所得变更为“所得和应得”,即增加了待销售金额;三是对商标“相同”的认定由原来的权利人比较变更为“在视觉上基本无差别,足以对消费者产生误导”;四是对商标违法“明知”的认定在法律的角度被固定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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