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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酝酿设立总督察办公室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2月26日 10:19 经济观察报

  本报记者 张刚 北京报道

  2月23日,一位接近国土资源部的知情人士向本报记者透露,国土资源部正在酝酿设立“总督察办公室”,这有可能是一个“副部级单位”。另一消息源同样证实了这一说法,不过,当记者向国土资源部有关人士求证此事时,得到的回答是“还在研究阶段”。

  按大区派驻专员

  按照上述知情人士的描述,在国土资源部设立土地总督察办公室这套机构之后,将按“大区”向地方派驻土地督察专员,而且,每个大区再以土地督察专员为首,设立各个大区的督察办公室。

  这一点,与中国人民银行的大区制有点类似。它意味着,土地督察专员并非按省份逐一派驻。

  “但是,最近还没有实质性的进展,比如出台什么文件,正式的东西还没见到,都是传闻”,这位知情人士同时称,“我们部里相关司局也一直在筹备,最后肯定要经过国务院批,这个不是我们部能定的。”

  另一位知情人士则透露说,将“土地总督察办公室”设置为“副部级单位”,看来已是共识。但对于比较敏感的人事问题,目前似无定论。这位知情人士听到的说法是,“将来可能是部长或分管副部长兼总督察”,副总督察,则有可能从目前构建土地督察制度的司(局)负责人中产生,并负责具体工作。

  将总督察办公室定格为“副部级单位”这种思路,或许并不奇怪。2004年,隶属国土资源部的中国地质调查局就升格为了“副部级”,当时主要的原因在于加强公益性、基础性、战略性地质调查等项工作。

  按照知情人士的分析,“国家土地总督察办公室”这样一个机构,还是十分权威的。今年初,在上报决策部门的一份名为《谈如何落实国家土地督察制度》的内参中,就对“土地督察权”的“五权”进行了构想:“享有对地方政府主要领导在土地方面的违法、违纪、失策、失职行为,向当地人大或上级组织直至中央进行弹劾的权力”、“地方政府涉及用地、征地的行为,如建设项目的论证、审批等,包括土地系统干部的任免,派驻土地督察专员必须参与,并拥有否决权”,“发现中央政令不畅或怀疑存在重大土地违法情形,专员有责令地方政府立即进行调查和处理的权力”,等等。

  最早提出土地督察制度是在去年底,在12月23日的全国国土资源厅局长会议上,国土资源部副部长李元说,中国将建立国家土地督察制度,设立国家土地总督察,向地方派驻土地督察专员,以完善土地执法监察体制。他没有详细说明建立督察制度的具体时间。

  2月23日,当记者就种种说法向国土资源部政策法规司司长甘藏春求证时,他均表示,“现在还在研究阶段”。

  尽管土地总督察制度已被纳入了国土资源部2005年土地管理的主要工作之一,但对于年内能否推出,甘藏春则谨慎地表示,时间仍无法确定,“还要经过中央批准,还得看中央的决策”。

  不能完全寄望督察

  土地督察制度可能引起地方政府的反弹,或许是国土资源部始终审慎的原因之一。

  实际上,在去年收紧地根、整顿开发区等多项市场治理政策的落实过程中,国土资源部门曾遭遇了不少非议。

  在去年底的国土资源厅局长会议上,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厅长陶培荣回忆说,当时客气一点的说法是,国土资源是制约发展的“瓶颈”;不客气的,则把国土资源部门称做绊脚石。

  国土资源部咨询研究中心副主任刘文甲则认为,土地督察制度可以帮助解决地方圈地热,不过,完全靠某一方面的东西,都很难说完全奏效,“因为深层次上的好多矛盾还没解决”。

  刘文甲曾担任过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副局长,在他任期期间的1995年,该局就组织过一批土地管理专家及学者探讨设置国家土地督察制度的问题,并最终形成了《关于设立国家土地总监和委任国家土地监察专员的请示》呈报国务院。当时的想法是,执法力度太弱。

  刘文甲对记者说:“比如土地产权制度,现在是最混乱的时候,谁都很模糊。到底怎么实现集体所有现在还没有个具体的规定;在这种混乱的情况下,集体所有变成了‘村长所有’。另外,现实中根本不存在集体经济组织能成为土地的经营者。所以,从所有权到经营权都是模糊的。”

  刘文甲的担心不无道理,有多位专家向记者表示,自2004年开始酝酿的“土地新政”,或许还没有触及土地的深层次问题。

  “土地的根子问题其实是地方财政问题,地方政府为什么这么起劲地在土地上做文章?就是因为财政分配现在出了问题,所以它手里惟一可以做文章的就是土地。”中国土地学会秘书长、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党委书记黄小虎这样表示。他担心,这个问题如果解决不好,对《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的落实个人不是太乐观。

  也有专家提出,由于土地制度的一些根本性问题没有触及,像政府获取利益等的问题,政府违法的问题,加上产权等的问题,这些显然不是《决定》所能解决的。

  对此,甘藏春解释说:“这次文件的起草不是要突破现行法律,而是重点要落实土地管理法的各项原则。”话虽如此,国土资源部门还是在积极与各个部门协调,以解决那些深层次的问题;甘藏春曾向记者透露,对于完善土地税、解决地方财政困难的问题,国土资源部目前正与国税总局一起进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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