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都议定书有望带来巨大融资机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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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2月18日 07:53 中国青年报 | |||||||||
本报北京2月17日电 (记者 刘世昕) 《京都议定书》生效后,我国能作什么?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祝光耀今天透露,我国将积极开展清洁发展机制(CDM)方面的国际合作。 而2月16日我国政府组织召开了的“庆祝京都议定书生效高层研讨会”上,部分参会专家认为,中国企业可以从《京都议定书》的清洁发展机制中得到巨大的融资机会。
据介绍,清洁发展机制是《京都议定书》中规定的温室气体减排的三种灵活机制之一。CDM允许不同的缔约方联合开展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减排项目。 这些项目产生的减排数额可以某些缔约方作为履行他们所承诺的限排或减排量。对发达国家而言,CDM提供了一种灵活的履约机制;而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通过CDM项目可以获得部分资金援助和先进技术,有利于发展中国家最终实现《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协议》的目标。 祝光耀说,中国开展清洁发展机制有四个潜在的国际合作领域。 首先是在工业企业的污染防治和循环经济领域。随着中国环境监管力度的不断加大,特别是循环经济的发展,许多工业企业实施了以清洁生产为核心的资源循环利用模式、在企业间建立了资源共生链条。 在这些实践模式中,《京都议定书》承诺减排的二氧化碳和甲烷等温室气体也成为企业循环利用的重要资源,避免了排放,产生了可观的减少一般污染物和温室气体的协同效应。例如,江苏省太仓市新太酒精厂在对生产废水处理的过程中,每年回收利用了1万立方米的沼气。 其次是在城市生活垃圾处置领域。中国每年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在1.4亿吨左右,并以每年5%~8%的速度增长。现在的处置方式主要是卫生填埋,随着循环经济的发展,垃圾综合利用将是重要的方向。无论是卫生填埋还是综合利用,对其过程中产生的甲烷温室气体的利用都是开展CDM合作中一个有价值的领域。 第三,我国已经大规模开展淘汰消耗臭氧层物质、温室气体的活动,具有开展CDM合作的巨大市场和良好支撑条件。 另外,中国是世界上生态建设范围和力度最大的国家之一,植树造林、草原建设和管理等措施都会成为减排温室气体的优势,具有很大的清洁发展机制合作潜力。据悉,由联合国开发计划署、联合国基金会、挪威和意大利政府赞助的中国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已在有关政策研究、培训、示范项目等方面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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