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都议定书生效 中国将履行所承诺的义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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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2月17日 14:14 北京晨报 | |||||||||
据新华社北京2月16日电 (记者 刘铮 韩乔) 在《京都议定书》16日生效之际,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刘江表示,中国将履行《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京都议定书》承诺的义务,同时希望发达国家在率先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同时,帮助发展中国家提高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 兼任国家气候变化对策协调小组常务副组长的刘江在“庆祝《京都议定书》生效高层
刘江还表示,中国政府已经采取了七项措施应对气候变化。 ●京都议定书·压力 中国温室气体减排压力巨大 旨在限制发达国家排放温室气体、抑制全球变暖、保护大气环境的“紧箍咒”《京都议定书》终于在昨天正式生效。有关人士分析,从长远来看,我国也将列入限排国家名单,因此减排压力巨大,应及早调整能源结构。 经过7年努力,随着去年底俄罗斯的签字加入,《京都议定书》终于在昨天正式生效。它按照“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规定世界各国怎样分配有限的大气资源。 国家环保总局有关负责人分析,它生效后,短期内对中国有利。但从长远看,减排压力巨大。首先,发达国家会把碳密集产品和高能耗项目向我国转移,而目前我国二氧化碳排放量已居世界第二。同时,发达国家也要求发展中国家参与温室气体减排承诺。我国迟早也要被列入限排国家名单。因此,要及早调整能源结构,发展循环经济,向低投入、低排放、高产出转型。 晨报记者 徐丽梅 ●京都议定书·机遇 中国企业要挣“清洁钱” 中国气候变化专家表示,善加利用《京都议定书》提出的清洁发展机制(CDM),中国将迎来企业技术革新与降低能耗的发展新机遇。 CDM模式降低减排成本 《京都议定书》规定在2008年至2012年间,发达国家的二氧化碳等6种温室气体的排放量将在1990年的基础上平均减少5.2%。 清华大学全球气候变化研究所副所长刘德顺教授说,对于许多发达国家来说,达成这一目标面临很大挑战。而《京都议定书》提供的CDM模式,为发达国家实现承诺提供了另一种可行的途径。CDM模式的主要内容是,发达国家可以在发展中国家的项目中投入资金、技术,帮助其减少温室气体的排量,此后向发展中国家购买其减排量,这样,发达国家就能以比较低的成本完成减排任务。 我国企业应充分利用CDM 去年,在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的帮助下,中国清洁发展机制能力建设项目已经开始实施。据中国CDM项目专家李俊峰介绍,北京的安定垃圾填埋气项目和内蒙古的风电项目已经获得国家批准。 “这是一个双赢的过程,中国企业提前获得了先进技术,增强了市场竞争力,同时提高了能源效率,降低了生产成本;发达国家则以较低的成本实现了《京都议定书》的承诺。”刘德顺说。他说,我国实施CDM的潜力巨大,我国电厂现在普遍采用低效率的普通燃煤机组,若以CDM模式与日本等国合作,我国将大大提高煤发电的效率,减少二氧化碳的排放。 “随着《京都议定书》的生效,CDM模式的中外企业国际合作将全面开始运行。但可惜的是,我国企业对CDM还知之甚少,这块馅饼还没有多少人去啃。”刘德顺说。 新华社记者 韩乔 刘铮 ●晨报资料 ●《京都议定书》 1997年12月,149个国家和地区的代表在日本召开《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缔约方第三次会议,会议通过了《京都议定书》。它是世界上第一个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旨在防止全球变暖而要求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条约。1992年,中国签署《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1993年批准了这一公约。1998年,中国签署《京都议定书》,2002年核准了这一议定书。限排的温室气体包括二氧化碳、甲烷、氧化亚氮、氢氟碳化物、全氟化碳、六氟化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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