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盟国际权威机构 温州民企觊觎欧盟标准话语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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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9月07日 13:21 南方日报 | |||||||||
主动出击与国际权威机构结盟,以破解日益肆虐的技术性贸易壁垒 5日上午,浙江大型民营企业温州康奈集团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与英国沙雀技术研究中心(SATRA)订立了一项全面合作协议。按照这个协议,今后康奈将借助SATRA——这家全球最权威的鞋业研发、检测、认证机构,主动参与有关国际鞋业贸易的规则和技术标准的制订。 康奈集团总裁郑秀康表示,面临日益频繁的国际贸易技术壁垒,他们首度主动出击,意在尝试积极参与制定国际贸易规则,以破除技术壁垒。 在当天举行的“康奈破解国际贸易壁垒新思维”大型论坛上,博鳌亚洲论坛秘书长龙永图对其“破壁”之道给予了首肯;商务部进出口公平贸易局局长王世春在评价这一举动时则说,康奈这种出口厂商参与进口方技术标准制订的新思维,开创了中国企业突破国际贸易技术壁垒的“第四条道路”。 康奈标本 据了解,组建于1919年的SATRA,其技术标准和测试方法为国际认可,其本身还在欧盟不少制定贸易技术法规和标准的组织中占有相当席位。 而根据此次签订的协议,康奈将在SATRA的协助下投资1000万元在温州设立国际标准认证实验室。该实验室的主要功能包括:研究开发世界最新鞋类技术、工艺,争取参与制定国际鞋类技术标准和环保标准等,将由SATRA技术研究中心负责提供技术指导、服务和认证。 据称,康奈借助该实验室开发的任何一类鞋都等同于达到SATRA的行业标准,而SATRA的标准已为阿迪达斯、锐步、耐克等一些在制订国际鞋业贸易规则时最具发言权的巨头采用或参考。 更重要的是,SATRA是进口国设置技术壁垒时立法调查的重要对象和参与者。作为其合作伙伴,康奈对于鞋业技术壁垒的“声音”将通过SATRA准确及时地传达到法规制定的过程中,并有望反映在最终形成的规则中。 温州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副局长刘铤表示,随着关税对国际贸易影响的逐步弱化,技术性贸易壁垒由于其一定程度的合法性和隐蔽性已经成为当今国际贸易中的主要障碍,技术壁垒正在削弱中国劳动密集型产品的竞争优势,也成为中国对外贸易的拦路虎,康奈集团此举是率先迈出了寻求国际平等生存权和发展权的重要一步。 技术性贸易壁垒当道 国家商务部研究员梅新育博士告诉记者,康奈这种做法是国内企业在出口海外市场中变被动为主动的典型案例。在此之前,民间探索破解贸易壁垒的脚步也一直在进行,但是成功的并不多。康奈集团总裁郑秀康也认为,目前我国企业应对国际贸易技术壁垒和反倾销时,大多处于消极被动地位。在这场较量中大量外贸单子流失和出口成本大增也是常见的结果。 梅指出,根据有关部门调查,2000年我国约有2/3的进出口企业受到国外技术壁垒的影响,影响当年出口总额的1/4,造成直接、间接经济损失约110亿美元。 他进一步向记者作了较为全面的解释。首先,技术性贸易壁垒涉及面广、对技术水平要求高。“技术性贸易壁垒通常表现为技术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欧盟现有仅涉及安全、健康与环境方面的标准就多达10万个以上,美国设立的标准认证体系达55个。” 其次,技术性贸易壁垒的风险评估、科学论证和合理保护水平在很多情况下并无定论,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从而给保护主义者提供了上下其手的空间。 第三,技术性贸易壁垒因其“健康”、“环保”之类外衣而特别具有隐秘性,能够令保护主义者师出有名。加之,出口方在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时往往要遇到域外管辖等法律难题。 走向国际岂能单刀赴会 据联合国一份资料预计,今年仅绿色壁垒就可能使中国70亿美元以上的出口商品受到不利影响,欧美发达国家欲强制推行的SA8000标准(企业在赢利的同时也要承担对环境和利益相关者的责任),预计今年有85%的中国生产制造企业受该标准实施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消极影响。 不难看出,从DVD、手机到计算机操作系统甚至普通日用消费品,跨国公司一方面利用其拥有的技术标准和专利知识产权取得了丰厚的利润,另一方面又频频设置各类贸易技术壁垒限制进口。那么,康奈的做法是否值得国内其他企业借鉴和效仿? 龙永图认为,康奈集团的这一举措不仅仅是在鞋类行业树立了一个典范,其意义应该扩展到所有的行业,这是中国企业走向国际市场的惟一出路。 梅新育博士则表示,要跟国际巨头玩这样的游戏,国内企业必须有一定的规模和经营实力。在他看来,无论是民营企业还是国有企业,从长久而言,要应对国际商界游戏的挑战,不能仅靠单刀赴会,“如果能形成相关同盟可能更好”。 据了解,明年欧盟将全面放开鞋革产品的进口配额,为防止进口激增,欧盟内部正酝酿设置进口壁垒以保护本地区制鞋企业。而东南亚等低成本国家也在积极承接鞋业等劳动密集型产业的转移。因此,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已是刻不容缓。 对话 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的理论选择 参加本次论坛的中国贸易壁垒专家梅新育会后接受了本报记者的专访,为企业应对国际贸易技术壁垒提供了进一步的分析。 记者:从理论上讲,中国企业该如何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 梅新育:我觉得,归根结底要从两个方向着手:其一是确保规则公开、透明,从而降低我国出口企业面临的不确定性;第二个方向是积极参与规则制定过程。 记者:与第一种方向相比,积极参与规则制定过程这种方式显然更主动。 梅新育:是的。这种方式又分为两种,一种是推动制定国际标准,或推动进口方、出口方技术标准的相互承认与效力相当,这属于政府的职能范畴。另外一种是出口方参与进口方的技术标准制定过程,也就是康奈今天所做的事情。 无疑,我们应当积极推动第一种方式,但我们必须认识到这一现实:由于我国还是一个科学技术总体发展水平比较落后的发展中国家,我们目前在很多新技术标准上还没有能力在国际上开风气之先,无论是制定国际标准,还是推动发达进口国与我国技术标准的相互承认与效力相当,都存在一定限制,而发达国家正是对我国实施技术性贸易壁垒的主力。 这样,企业积极参与进口方的技术标准制定过程就能够补充第一种方式之不足,是目前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的一种更为现实可取的方式,并能够为未来我国制定相关标准积累知识。 记者:从上述意义来看,康奈的标本意义何在? 梅新育:在一个更高的层次上,我们可以看到企业积极参与进口方的技术标准制定过程对实现国际化的正义意义。任何经济活动归根结底都必须满足其所有利益相关者的合法利益,包括消费者、厂商和工人。在一国之内,不同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诉求容易为另一方所了解,国家政权也容易通过行政和司法权力来对不同各方加以平衡。 然而,在这个国际分工空前发达的时代,生产者在甲国而消费者在乙国,制定技术标准的权力偏偏又集中在作为消费者的发达国家,我们不能够指望他们有充足的内在动力去主动了解、维护我们这些异国厂商和工人的合法利益,只有积极参与进口方的技术标准制定过程,才能保证我们的合法权益在市场规则制定过程中就得到维护。 报道:本报驻京记者 郑子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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