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余东晖 附简介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十五日中美达成协议时,克林顿与其内阁幕僚们保证要尽全力说服国会通过中国“永久性正常贸易关系”(PNTR)地位。为此美国国会展开了空前的大论战。
今天,PNTR对于中国关心时事的人们已是耳熟能详,因为美国国会十年来就这一问题展开了一年一度、无休无止的辩论。三年前这场辩论还称作MFN--最惠国待遇。
最惠国待遇并非真的给予对方什么“最优惠”的特殊待遇,其核心精神就是“非歧视性”,是WTO最重要的原则之一。美国国会每年审议是否延长中国最惠国待遇,实际上与原本依据的“杰克逊-瓦尼克修正案”关于对方是否有移民自由“风马牛不相及”。最惠国待遇似乎成了一个筐,人权、贸易逆差、知识产权、计划生育、核不扩散……什么问题都往里装。
尽管辩论激烈,但为了经济利益,美国每年都延长中国最惠国待遇。因为意识到将人权与最惠国待遇挂钩,搞对抗无助于问题的解决。一九九四年五月二十六日,克林顿宣布继续给予中国最惠国待遇,并将中国最惠国贸易地位与人权问题脱钩。
越来越多的美国有识之士认识到,与其做不会有别的结果的无聊“游戏”,不如一劳永逸地解决问题。最惠国待遇并非美国对中国的特别恩赐,而是开展正常贸易关系的基础。一九九八年,美国政府终于把最惠国待遇(MFN)改称作正常贸易关系(NTR)。
在中美双边协议中,美国政府同意给予中国永久性正常贸易关系(PNTR),PNTR将永久性地保证中国产品与几乎其它所有国家的产品一样以低关税进入美国市场。可以说,PNTR是执行中美协议的前提条件,只有通过了PNTR,才能在WTO的框架内执行中美协议。
白宫向国会山提出PNTR的议案后,克林顿政府阁僚与多数商界代表是PNTR的坚决支持者,一些劳工组织、人权保护组织、环保组织和个别产业组织及其影响的议员,则坚决反对通过PNTR。支持者与反对者在这一问题上的较量之激烈,在美国外交政策立法中实属罕见。各方使出浑身解数,举行了规模空前、花样翻新的游说大展示,直到最后时刻,尚不知鹿死谁手。因而这一立法案被称为二000年美国最大的立法斗争。
五月二十四日下午,美国众议院以二百三十七票赞成、一百九十七票反对、一票弃权,表决通过给予中国永久性正常贸易关系地位(PNTR)提案,不过美国人给附加了“莱文修正案”,使PNTR不那么干净利落;九月十九日,美国参议院终以八十三票对十五票的压倒多数通过了这项议案。
十月十日下午,美国总统克林顿在白宫南草坪签署了对华永久正常贸易关系议案,从而使这项法案正式成为美国法律,从而为他即将结束的总统生涯添上亮丽的一笔。(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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