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余东晖 附简介
从繁琐艰难的复关谈判到尘埃落定的入世在即,中国复关谈判第二任代表、原外经贸部副部长佟志广更能感触其中的甘甜酸苦。在佟志广主持谈判期间,中美先后签署市场准入和知识产权保护两项谅解备忘录,并在复关问题上,确立了“我先台后”的原则,为以后的“入世”谈判打下重要基础。这是佟志广谈判期间记忆最深刻的事,并被他视为自己外经贸谈判生涯的得意之作。
一九九一年佟志广从香港华润集团总经理的任上,调回外经贸部出任中国第二任复关首席谈判代表,重启六四风波以后的复关谈判,见证了那一时期谈判的艰难。西方国家在审议中国经贸制度时,常常摆出上百个问题要求中方答辩,那种感觉不是“舌战群儒”,简直是“舌战群顽”。
当时与美国的市场准入和知识产权谈判与复关谈判是交叉进行的。“不辱使命”,这个信念支撑了佟志广担负起重任。佟说:“无论谈判是否成功,但代表团要坚持原则,不超越授权。”“我们当时就提醒美方,人权和贸易是两个问题,给予中国最惠国待遇不是恩赐。任何国家只要不处于战争状态,开展贸易都应是正常的,否则只能是歧视性贸易。”
几番面对面的据理力争和辩论过后,中国代表团渐渐赢得了对手的尊重,更重要的是中共十四大以后中国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目标,使谈判工作有了相当进展,同年中国与美国先后签订了关于市场准入和知识产权保护两个谅解备忘录,特别是美方在市场准入备忘录中承诺“坚定支持中国取得关贸总协定缔约国的地位”,为以后的复关谈判乃至入世都作了铺垫。
一九九0年,台湾当局以“台、澎、金、马单独关税区”的名义申请加入关贸总协定。中国代表团一方面严正表明原则立场,同时反复灵活地展开大量的工作和多方磋商,促使关贸总协定理事会主席一九九二年发表声明,明确规定只有中国先“复关”后,台湾地区作为中国单独关税区才可加入。这一规定一直延续到入世进程中。
入世在即,佟志广指出,必须抓紧研究和清理有关法律法规,使之与WTO规则接轨,并要根据新形势对《外贸法》、《海关法》进行修改,打消外国投资者顾虑,扩大吸引外资。同时抓紧制定《反倾销法》、《反垄断法》。目前在全国人大工作的佟志广正在为此奔忙(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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