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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指出新思路 招安私募基金将彰显五大功效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26日 07:41 证券日报

  □ 中央财经大学 韩世君

  我国证券市场走出困境并发展壮大的重要条件之一,是大力发展机构投资者,这已成为我国证券界的共识。中国证监会在最近制订的2005-2006年工作规划中也把大力发展机构投资者列为五大重点工作之一。在当前我国证券市场上,作用最重要、运作最规范的机构投资者是证券投资基金。证券投资基金不但日益成为证券市场的中流砥柱,而且正引领市场投资
理念和投资方法发生积极的转变。因此探讨大力发展证券投资基金的新思路,对发展机构投资者尤为重要和迫切。

  自一九九八年《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颁布实施,规范的证券投资基金开始起步发展以来,证券投资基金数量已达150多只,规模已达3000多亿元,取得了可喜的成就。但按照现行基金市场准入的法律法规,公募基金只能由按《基金法》规定发起设立的基金管理公司发行和管理,这就使得市场上原有的运作规范的私募基金管理机构无法通过公募扩大规模并转化为在有效监管之下的规范的机构投资者,从而限制了基金市场的发展,限制了在有效监管之下的规范的机构投资者队伍的发展壮大。因此我们建议,给予符合一定条件、运作规范的私募基金管理机构以公募资格,作为发展基金市场的重要途径之一,以拓宽发展公募基金市场的渠道。

  给予符合条件、运作规范、投资管理能力较强的私募基金管理机构以公募资格并纳入公募基金监管体系,无论对于加快基金业发展,还是对于我国资本市场的稳定和繁荣,都具有许多积极意义和作用。

  1、拓宽发展公募证券投资基金市场的渠道,扩大规范的机构投资者队伍。

  我国的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经过几年的发展,在制度设计、法律法规、市场监管等方面都积累了许多成功经验,尤其“基金黑幕”事件后,监管机构在法规建设、市场监管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使公募基金的运作更加规范,受到广大投资者的信任和市场的广泛认同,建立起了较高的社会公信力,因而具有较好的制度优势。给予符合条件的私募基金管理机构以公募资格,可以使这一制度优势在更广泛的范围内得到发挥,更快地扩大规范的机构投资者队伍,促进证券市场发展。

  2、有效利用社会资源,并使广大投资者获得更多优质的投资理财服务。

  我国的私募基金管理机构中有相当一部分机构经过多年的发展和探索,已建立起科学完善的治理结构以及严密的内控机制和制度,积累了丰富的投资管理经验,具备了较高的投资管理能力,且业绩优良,在市场上建立了较高的信誉。但由于其基金资产只能在很小的范围内私募而不能合法地公募,因此社会大众无法得到他们所提供的投资理财服务,这就一方面使得此类机构优良的投资管理能力无法充分发挥而导致社会资源浪费,另方面社会公众投资者选择投资管理人的范围受到限制,不能够享受到此类机构提供的优质投资理财服务。

  3、引导私募基金管理机构规范发展的方向,化证券市场的不稳定因素为积极稳定因素。

  近几年活跃在证券市场上的众多私募基金,由于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和严格的市场监管,致使很大一部分私募基金管理机构运作很不规范,很多私募基金没有第三方托管,没有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很多机构采取“坐庄”、“锁仓”等交易方式,基金合同也很不规范,极易引起纠纷,风险很大,成为我国证券市场上的不稳定因素。如果给予符合一定条件的私募基金管理机构以公募资格,即可以起到很好的示范和引导效应:私募基金管理机构只要规范运作,信誉良好,具备较强的投资管理能力,满足监管部门设定的条件,即可获得公募资格,成为合法的公募投资基金管理机构。这有利于鼓励和引导私募基金管理机构向规范化方向发展,将证券市场的不稳定因素转化为积极稳定的因素,有利于证券市场的稳定发展。

  4、有利于增加现有公募基金管理机构的竞争压力,促使其投资管理能力、服务水平和运作规范程度的提高。

  优秀的私募基金管理机构经过多年的市场锤炼,已具备很高的投资管理水平和很强的风险控制能力,一旦获得公募资格,必将具有很强的市场竞争力,按现行法律法规设立的公募基金管理公司如果不能尽快提高自己的投资能力和服务水准,便难以在与这些机构的竞争中获胜。这就增加了现有公募基金管理机构的压力,使其不能仅凭一纸许可证的垄断资源吃政策饭,而必须面对强手的竞争,尽快提高自身的投资管理、风险控制、客户服务水平,才能在竞争中生存和发展。这样,整个基金业的整体水平即可获得提升。

  5、有利于公募基金市场准入资源的合理配置。

  目前我国有数量众多的机构希望从事公募基金管理业务。把公募基金管理市场准入资源给予新设立的基金管理公司,在很大程度上具有一定盲目性,因为这些新设立的机构具备什么样的投资管理能力、风险控制能力等实力和水平,在审批时是无从知晓的。如果这类机构设立后不能形成竞争优势,投资能力低下,甚至破产倒闭,则会形成社会资源的无效配置。而如果把公募基金管理市场准入资源优先给予运作规范、经验丰富并具有较高投资管理水平的私募基金管理机构,则可以使这种市场准入资源得到更加合理高效的配置和使用。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到,给予符合一定条件的私募基金管理机构以公募资格,将其纳入公募基金监管体制内,是发展公募基金市场、扩大规范的机构投资者队伍的一个重要渠道,也是为广大社会公众投资者提供更多更优质投资理财服务的一个重要途径,同时对于引导众多私募基金向规范化方向发展,化证券市场的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促进证券市场发展,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在操作上,我们认为私募基金管理机构获得公募资格最重要的条件至少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股东资质;第二,股本规模;第三,高管及从业人员资格;第四,治理结构、内控机构及制度;第五,经营时间达到一定年限以上,并具有较好投资管理业绩;第六,成立以来未发生违反法律法规或损害投资者利益的行为,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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