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银施罗德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发售公告(4)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27日 13:27 中国证券报 | |||||||||
四、清算与交割 1、本基金合同生效前,全部认购资金将被冻结在本基金的募集专户中,冻结期间产生的资金利息归属各投资者,在募集期结束时归入投资者认购金额中,如基金合同生效,则折算为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利息折算份额的具体金额以注册登记人的记录为准。
2、本基金权益登记由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募集期结束后完成。 五、退款 1、个人及机构投资者认购失败(指投资者的认购申请未得到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时,其认购资金将于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投资者指定银行账户划出。 2、在募集期结束后,如果本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本公司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利息在募集期结束后30天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六、基金的验资与生效 1、募集期届满后,由银行出具各基金募集专户存款证明,由本公司委托具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认购资金进行验资; 2、销售机构根据注册登记机构确认数据将该基金的有效认购资金和认购资金在募集期所产生利息一并划入该基金存款账户。由该基金存款账户开户行出具基金存款证明后,基金管理人委托具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财产进行验资并出具报告,注册登记机构出具认购户数证明; 3、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且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不少于200人的条件下,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后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本基金在募集期间达到基金合同的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募集结束后的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并在收到验资报告后10日内依法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合同备案手续,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 4、基金管理人发布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七、基金合同生效前的费用处理 本基金合同生效前发生的与基金募集活动有关的费用,包括会计师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以及其他费用,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八、本次募集当事人和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交通银行大楼二层(裙)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交银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谢红兵 总经理:雷贤达 成立日期:2005年8月4日 电话:021-61055027 传真:021-61055034 联系人:刘叶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农业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甲23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甲23号 法定代表人:杨明生 成立日期:1979年2月23日 电话:(010)68424199 传真:(010)68424181 联系人:李芳菲 (三)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交通银行大楼二层(裙)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交银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谢红兵 总经理:雷贤达 成立日期:2005年8月4日 电话:021-61055023 传真:021-61055054 联系人:彭娅 客户服务热线:021-61055000 网址:www.jysld.com 2、代销机构: (1)中国农业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甲23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甲23号 法定代表人:杨明生 联系电话:(010)68297268 传真:(010)68297268 联系人:蒋浩 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95566 网址:www.abchina.com (2)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仙霞路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842 客服电话:95559 联系人:曹榕 网址:www.bankcomm.com (3)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南塔15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南塔14楼 法定代表人:王明权 电话:021-68816000 联系人:刘晨 客户服务电话:021-68816000 网址:www.ebscn.com (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延平路135号 法定代表人:祝幼一 联系人:芮敏棋 电话:021-62580818 传真:021-62569400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66 网址:www.gtja.com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