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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银施罗德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发售公告(3)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27日 13:27 中国证券报

  三、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直销网点

  如果机构投资者认购金额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可以选择到本公司直销中心办理。

  1、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募集期每日的9:00-16:00(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外)。

  2、机构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申请时,应由指定经办人亲赴直销网点,并提供下列资料:

  ①上海A股股东代码卡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代码卡(如有);

  ②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副本原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提供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③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

  ④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⑤印鉴卡一式三份;

  ⑥指定银行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立银行账户申请表》原件及复印件(或指定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

  ⑦填妥的《开放式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⑧填妥的《开放式基金交易业务申请表》并加盖有效预留印鉴。

  注:“指定银行账户”是指:在本直销网点认购基金的投资者需指定一银行账户作为投资者赎回、分红等资金结算汇入账户。此账户可为投资者在任一商业银行的存款账户,账户名称必须与投资者名称严格一致,但是特殊行业的特殊机构因经营需要开立的账户名称与投资者名称不一致的除外。

  3、认购资金的划拨程序:

  (1)机构投资者开户后,在办理认购手续前,应将足额资金通过银行系统汇入本公司指定的下列银行账户:

  户名: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开户行:交通银行上海市分行交银大厦支行

  账号:310066577018150012847

  或者:

  户名: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账号:1001202919025740042

  或者:

  户名: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分行

  账号:31001520313050007558

  或者:

  户名: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分行第二营业部

  账号:03492300040004421

  (2)汇款时,投资者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①投资者应在“汇款人”栏中填写其在交银施罗德直销系统开户时登记的名称;

  ②投资者汇款时,可提示银行柜台人员务必准确完整地传递汇款信息,包括在用途栏注明“认购交银施罗德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③为了确保投资者资金及时准确的入账,建议投资者将加盖银行业务受理章的汇款单据传真至交银施罗德直销中心(传真号码:021-61055054)。

  (二)农业银行

  1、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募集期中的 2006年1月10日起至2006年1月23日的9:30-16:00(周六、周日照常受理,视同下周一的认购申请,具体业务办理时间见销售机构网点的相关业务公告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咨询)。

  2、开户及认购程序(下述三项业务可同时办理):

  ①开立农业银行基金交易账户(已在农业银行开立过基金交易账户的投资者不必再开立该账户,直接开通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账户即可);

  ②开通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账户(已在农业银行开通交银施罗德基金账户的投资者无需再次办理);

  ③认购基金。

  3、机构投资者办理开立交通银行基金交易账户时,需指定经办人亲自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料:

  ①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民政部门、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②机构对基金业务经办人员的授权书(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③机构代码证;

  ④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⑤填妥的开立基金交易账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⑥指定一个该基金代销网点的资金结算账户为基金结算账户,用以对所有基金交易业务的资金清算。

  4、机构投资者办理开通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账户时,需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料:

  ①《中国农业银行代销基金交易卡》(开立基金交易账户后发放);

  ②上海A股股东代码卡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代码卡(如有);

  ③填写的开通基金账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④经办人身份证件。

  5、机构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时,需在银行账户中存入足够的资金,并提交以下材料:

  ①《中国农业银行代销基金交易卡》;

  ②填写的代销基金认购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③认购款项的有效结算凭证;

  ④经办人身份证件。

  6、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农业银行的说明为准。

  (三)交通银行

  1、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募集期每日9:30-16:00(周六、周日除外)。

  2、开户及认购程序

  下述三项业务可同时办理:

  ①开立交通银行基金交易账户(已在交通银行开立过基金交易账户的投资者不必再开立该账户,直接开通基金账户即可);

  ②开立基金账户(已在其他机构开立过基金账户的投资者仅需在交通银行开通已有基金账户);

  ③认购基金。

  3、机构投资者办理开立交通银行基金交易账户时,需指定经办人亲自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料:

  ①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民政部门、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②机构对基金业务经办人员的授权书(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③机构代码证;

  ④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⑤填妥的开立基金交易账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⑥指定一个该基金代销网点的资金结算账户为基金结算账户,用以对所有基金交易业务的资金清算。

  4、机构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时,需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

  ①上海A股股东代码卡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代码卡(如有);

  ②《交通银行代销基金交易卡》(开立基金交易账户后发放);

  ③填妥的开通基金账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④经办人身份证件。

  5、机构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时,需在银行账户中存入足够的资金,并提交以下材料:

  ①《交通银行代销基金交易卡》;

  ②填写的代销基金认购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③认购款项的有效结算凭证;

  ④经办人身份证件。

  6、注意事项

  ①机构资金账户须是人民币存款账户。

  ②投资者认购时要注明所购买的基金名称和基金代码。

  ③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交通银行的说明为准。

  (四)其他代销机构

  本基金其他代销机构的认购流程详见各代销机构的业务流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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