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宝兴业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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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2月24日 11:38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十一、基金财产 (一)基金资产总值
基金财产包括: 1、银行存款及其应计利息; 2、根据有关规定缴纳的保证金; 3、应收证券交易清算款; 4、应收申购款; 5、债券投资及其估值调整和应计利息; 6、其他投资及其估值调整; 7、其他资产。 基金资产总值为上述各项财产的价值总和。 (二)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负债后的价值。 (三)基金财产的账户 基金财产以基金的名义开立基金专用银行存款账户,以托管人与基金联名名义开立证券账户,开立的基金专用账户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代销机构和基金注册登记机构自有的资产账户以及其他基金财产账户相独立。 (四)基金财产的保管与处分 基金财产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代销机构的固有财产,并由基金托管人保管。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因基金财产的管理、运用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和收益归入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可以按基金合同的约定收取管理费、托管费以及其他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用。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因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等原因进行清算的,基金财产不属于其清算财产。 非因基金财产本身承担的债务,不得对基金财产强制执行。 十二、基金资产估值 (一)估值目的 基金资产的估值目的是客观、准确地反映基金财产的价值。 (二)估值日 本基金的估值日为本基金相关的证券交易场所的正常营业日。 (三)估值对象 本基金依法持有的有价证券、银行存款等资产。 (四)估值方法 1、本基金估值采用摊余成本法,即估值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照票面利率或商定利率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其剩余期限内平均摊销,每日计提收益。在有关法律法规允许交易所债券可以采用摊余成本法估值前,本基金暂不投资于交易所债券。 2、基金持有的回购协议以成本列示,按商定利率在实际持有期间内逐日计提利息。 3、基金持有的银行存款以本金列示,逐日计提利息。 4、基金管理人于每一估值日,采用市场利率和交易价格,对基金持有的估值对象进行重新评估,即“影子定价”。当“摊余成本法”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与“影子定价”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偏离达到或超过0.25%时,基金管理人应根据风险控制的需要调整组合,其中,对于偏离程度达到或超过0.5%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应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参考成交价、市场利率等信息对投资组合进行价值重估。 5、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方法估值。 6、如有新增事项或变更事项,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7、在任何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如采用本款第1-6项规定的方法对基金资产进行估值,均应被认为采用了适当的估值方法。 8、上述估值方法如有变动,基金管理人将提前三个交易日在指定的媒体公告。 (五)估值程序 基金日常估值由基金管理人进行。基金管理人完成估值后,将估值结果、每万份基金日收益和基金七日年化收益率(%)以书面形式报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估值方法、时间、程序进行复核,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返回给基金管理人。 (六)基金资产估值结果和收益率计算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每万份基金日收益和基金七日年化收益率(%)计算结果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七)基金资产计算差错的处理 差错处理的原则和方法如下: 1、基金七日年化收益率保留小数点后三位,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当基金资产的计价导致基金七日年化收益率小数点后三位以内发生差错时,视为估值错误。基金七日年化收益率(%)计算出现错误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立即予以纠正,通报基金托管人,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 2、错误偏差达到基金资产净值的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通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因基金资产估值、每万份基金日收益或基金七日年化收益率(%)计算错误,给基金或基金份额持有人造成损失的,按托管协议第十九条规定处理。 4、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由于各自技术系统设置而产生的每万份基金日收益或基金七日年化收益率(%)计算尾差,以基金管理人计算结果为准。 5、前述内容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处理。 (八)暂停估值及收益率计算的情形 1、基金投资所涉及的证券交易场所遇法定节假日或因其他原因暂停营业时; 2、因其他任何不可抗力致使基金管理人无法准确计算基金资产价值、每万份基金日收益和基金七日年化收益率(%)时; 3、占基金相当比例的投资品种的估值出现重大转变,而基金管理人为保障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决定延迟估值; 4、如果出现基金管理人认为属于紧急事故的任何情况,会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出售或评估基金财产的; 5、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他情形。 (九)特殊情形的处理 由于本基金所投资的各个市场及其登记结算公司发送的数据错误,有关会计制度变化或由于其他不可抗力原因,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虽然已经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进行检查,但未能发现错误的,由此造成的基金资产估值及收益率计算错误,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以免除赔偿责任。但基金管理人应当积极采取必要的措施消除由此造成的影响。 十三、基金收益与分配 (一)收益的构成 基金收益包括:基金投资所得债券和票据利息、买卖货币市场工具差价、银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基金净收益为基金收益扣除按照有关规定可以在基金收益中扣除的费用等项目后的余额。 (二)各级基金份额的基金净收益 本基金的当日基金收益在扣除管理费、托管费以及基金合同第十六章第(一)节第4至第8项费用等项目以后的余额,在各级基金份额间按比例分配,然后分别扣除各级基金份额当日应计提的销售与服务费,形成各级基金份额的基金净收益。 各级基金份额按照招募说明书规定的相应销售与服务费率计提。 (三)收益分配 1、基金收益分配遵循国家有关法律规定。 2、收益分配为红利再投资,并应当每日进行收益分配。自基金开放日后,注册登记人为投资人计算该账户当日所产生的收益,并计入其账户的当前未结转份额中。投资人当日收益的精度为0.01元,小数点第三位采用去尾的方式。因去尾形成的余额进行再次分配。在会计处理上本基金分配给投资人的收益每日结转成实收基金。 3、每月将投资人账户的当前未结转份额结转为基金份额,计入该投资人账户的本基金份额中。 4、T日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当日基金分配权益,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当日基金分配权益。 5、基金合同生效后经一个完整的会计月度,开始结转当前未结转份额。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四)基金收益公告 1、本基金每工作日公告前一个工作日的每万份基金日收益和基金七日年化收益率(%)。基金收益公告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并由基金托管人核实后确定。 2、每万份基金日收益=[当日该级基金净收益/当日该级基金发行在外的总份额]×10000。上述收益采用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四位。 Ri为最近第i公历日的每万份基金收益,上述收益率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三位。 (五)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与公告 基金每月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由基金托管人复核,并由基金管理人依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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