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已经和毕业生签订了三方协议,就该妥善安排已签约者,而不是解约赔偿了事,这不是负责任的大企业的做法。大型企业的毁约,将形成极为负面的示范效应。
在当下中国,国企承载着保障国计民生、维护公共利益的重任,其浓厚的“单位”性质,决定了它所肩负改善民生的重任,帮助大学生就业即是其中之一。
厦门大学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认为,中石化解约属公司行为,有可能是进行内部的员工结构改革,在经济形势不好的情况下,公司削减招聘人数是正常行为。
中石化新闻发言人吕大鹏称:解约是因为总部调整了招聘策略和用人计划,被解约的学生将获得补偿并可重新应聘;将设置统一考试环节,让每个学生都能得到公平、公正的竞争机会。
中石化人事部副主任谭克非称,被解约的816名应届生是二级单位未按规定自行招聘的,中石化会给与相应的解约赔偿。二级单位的行为违反了公司规定,将视情况做出处理决定。
一名中国石油大学王姓研究生对记者证实了被中石化解约的消息,他表示去年10月与中石化天然气分公司签约,上周被解约,拿到了5000元赔偿金,全校大概有两三百人被解约。
中国矿业大学的李姓同学称,最终仅获得3000元违约赔偿金。另一位王同学则表示,油田老龄化特别严重,四五十岁的职工非常多,他们既不能上一线,也不掌握新的油田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