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位签署三方协议的高校毕业生被解约
中石化二级单位停招门调查
吴艳平;胡欣欣
“今年中石化要实行阳光招聘,网上报名集团统一考试,我们单位没有分到名额。”洛阳石化有关负责人1月23日回应本报记者说。
此前,多位应届毕业生告诉本报记者,自己被中石化“还没去上班就解聘了”,本报获得的进一步信息显示,2013年新年伊始,包括洛阳石化、燕山石化、江苏油田在内的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石化)下属多家二级公司开始与其已经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下简称三方协议)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完成解除三方协议的手续,并承诺给予学生相应违约金作为补偿。
而据近期中石化官方对媒体回应称,截至2012年底,中石化直属单位已提前与毕业生签订了各类协议或意向,其中签订三方协议有411名,对三方均无约束力的意向有111名,此外,还有与高校合作签订各种名目订单培养毕业生294人。
上述官方回应称,上述单位与应届生的协议签订并不符合中石化网上统一公开招聘的规定。据本报记者的不完全统计,此次大规模的解除三方协议已涉及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中国石油大学(北京)、西安石油大学、长江大学、南昌大学等多所高校。
订单生遭遇解约
一位西安石油大学大四学生小秦(化名)在接受本报采访时表示,其在大二就已经与河南油田签订了订单式培养合同。按照培养合同,小秦需按学校要求毕业且不得考研,学校将河南油田列为其就业去向,直接将毕业证书等寄往该单位。
记者在这份被称作“草签协议”的协议书上看到,这份协议的约定方分别为订单单位、高校和学生,目的是“满足企业发展对相关专业专门人才的需求”,经高校与订单单位充分协商选拔优秀同学进行“订单式”培养。
据了解,仅西安石油大学的一个院系就有30多名本科生遭遇解约,而长江大学更是有近百名联合培养的订单生面临协议的解除。
2012年下半年,洛阳石化、江苏油田、燕山石化等企业曾在各大院校进行宣讲,而当时与之签订三方协议的应届生此次都将面临被解约的境遇。
2013年1月18日,中石化重启校园招聘并公布各分公司招工计划,先前与应届生签约的洛阳石化、燕山石化等单位均未获得招聘名额。
一位江苏油田的负责人向记者证实,他们已经按照要求到高校与签约学生集体解除三方协议,并将给与5000元违约金的补偿。而另一名签约河南油田的大学生也称其已经接到单位通知,23日下午单位相关负责人将到学校集中办理解约手续。
招聘改革为国企改革先声?
洛阳石化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中石化将进行网上统一公开招聘,并增加了统一考试,“这是中石化今年招聘方式改革的结果”。
上海市中茂律师事务所律师邓哲认为,从法律性质上来说,订单式培养合同并非劳动合同,学生与企业之间也尚未建立劳动关系。但学生仍可主张自己由此而放弃考研和其他工作机会等所导致的损失赔偿,“不过由于对具体损失进行量化和举证的技术问题,在实际操作上存在一定难度”。
同时,该订单式培养合同部分条款被指显失公平和不合法。协议中约定“由于本人原因不能到订单单位就业的,除向订单单位支付培养费外,还需支付违约金5000元,学校不办理到其他单位就业手续。”
邓哲认为,该订单式培养合同仅规定学生了违约责任,而未对企业的违约责任作出任何规定,本身就是不公平不合理的;而关于学生违约后“学校不办理到其他单位就业手续”的规定,则侵犯了学生在就业选择、就业自由等方面的基本权利。
而中石化新闻发言人吕大鹏则回应称,中石化统筹兼顾经济责任、政治责任 、社会责任,既不能走国外大公司裁员增效的路,还要实现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企业发展质量和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