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减排”出自我国“十一五”规划纲要;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了“十一五”期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降低20%左右,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10%的约束性指标。
根据这两个指标,如中国GDP年均增长一成,五年内就需要节能六亿吨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硫六百二十多万吨、化学需氧量五百七十多万吨。这是党和政府对人民的庄严承诺。
“十一五”末期临近,未完成节能减排任务。
钢铁、水泥、炼铝等“两高”行业。
浙江、江苏、河北、山西等省,此起彼伏。
不仅对工业限电,居民、医院甚至红绿灯也遭停电。
钢铁、水泥等耗电大户被限产后,价格开始大涨。
发改委批全民限电错误,安平恢复居民生活用电。
8月下旬至9月上旬,国务院组成6个督察组督察18省区。
银监会规定,银行需要严把节能减排和淘汰落后产能信贷关。
把公共建筑节能工作纳入本部门“十一五”节能减排工作目标。
打着“节能减排”等冠冕堂皇的幌子,却是在折腾老百姓的小日子。
长期性的节能减排应当依赖市场机制、立法机制和社会机制。
打着“节能降耗”旗号,以行政命令方式强制粗暴拉闸限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