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名称 | 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注册资本 | 首期注册资本金45亿元 |
管理层 | 董事长:谢企华 总经理:刘东生 |
定位 | 国新公司定位为配合国资委优化中央企业布局结构、专门从事国有资产经营与管理的企业化操作平台。这意味着,国新公司首先是一家企业,作为企业,也 是搞经营的,他与别的中央企业完全相同;其次,国新公司的任务有特殊性,主要是在中央企业范围内从事企业重组、资产整合;第三,国新公司是承担这样任务的 资产经营 与管理公司,不是生产经营企业,更不是专门搞投资的公司。 |
任务 | 国资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打算划入国新公司的企业,都是不属于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且规模较小、实力较弱的企业。 同时,这 些企业与其他大型中央企业的产业关联度不大,它们之间重组的资源优化配置效应不大;或者承担公益性等特殊职能,不宜进入某一家产业型企业的企业。 在企业划入国新公司后,国资委要求国新公司通过股份制改革和重组整合,实现国有资本有进有退合理流动。对具有潜在市场竞争力的企业或者优质业 务、国 家产业政策鼓励的业务,国新公司应在资本金注入、重组上市等方面予以支持,促进企业发展,通过发展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具备条件的,还可以改造成为战略 性新兴产业配套服务的企业或业务。 |
可能重组的央企 | 1、五矿集团 11、中商集团 12、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 |
成立于1995年5月5日,是我国目前最大的国有投资控股公司和53家骨干中央企业之一,注册资本金184亿元。
公司控股60余家主要公司
1、国投电力中国诚通集团成立于1992年,是国资委大型企业集团,总资产近百亿,诚通集团拥有两家上市公司。
主要控股20家公司
1、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12月22日下午5点正式挂牌成立,宝钢集团原董事长谢企华出任国新公司董事长,首期注册资本金45亿元人民币。
可能参与重组的公司
1、五矿集团1、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 | 32、中国东方电气集团公司 | 63、中国机械工业集团公司 | 94、中国林业集团公司 |
2、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 | 33、鞍钢集团公司 | 64、机械科学研究总院 | 95、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 |
3、中国航天科技工业集团公司 | 34、宝钢集团有限公司 | 65、中国中钢集团公司 | 96、中国国旅集团有限公司 |
4、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 | 35、武汉钢铁集团公司 | 66、中国冶金科工集团公司 | 97、中国保利集团公司 |
5、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 | 36、中国铝业公司 | 67、中国钢研科技集团公司 | 98、珠海振戎公司 |
6、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 | 37、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 | 68、中国化工集团公司 | 99、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 |
7、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 | 38、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 | 69、中国化学工程集团公司 | 100、中国冶金地质总局 |
8、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 | 39、中国航空集团公司 | 70、中国轻工集团公司 | 101、中国煤炭地质总局 |
9、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 | 40、中国东方航空集团公司 | 71、中国工艺集团公司 | 102、新兴铸管集团有限公司 |
10、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 | 41、中国南方航空集团公司 | 72、中国盐业总公司 | 103、中国民航信息集团公司 |
11、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 42、中国中化集团公司 | 73、华诚投资管理公司 | 104、中国航空油料集团公司 |
12、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 43、中粮集团有限公司 | 74、中国恒天集团公司 | 105、中国航空器材集团公司 |
13、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 | 44、中国五矿集团公司 | 75、中国中材集团公司 | 106、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公司 |
14、国家电网公司 | 45、中国通用技术控股公司 | 76、中国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 107、中国水电工程顾问集团公司 |
15、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 46、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 | 77、中国有色矿业集团公司 | 108、中国水利水电集团公司 |
16、中国华能集团公司 | 47、中国储备粮总公司 | 78、中国有色金属研究总院 | 109、中国黄金集团公司 |
17、中国大唐集团公司 | 48、国家开发投资公司 | 79、北京矿冶研究总院 | 110、中国储备棉管理总公司 |
18、中国华电集团公司 | 49、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 | 80、中国国际技术智力合作公司 | 111、中国印刷集团公司 |
19、中国国电集团公司 | 50、华润集团有限公司 | 81、中国建筑研究科学院 | 112、中国乐凯胶片集团公司 |
20、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 | 51、中国港中旅有限公司 | 82、中国北方机车车辆集团公司 | 113、中国广东核电集团公司 |
21、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 | 52、国家核电技术有限公司 | 83、中国南车集团公司 | 114、中国华录集团有限公司 |
22、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53、中国商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 | 84、中国铁路通信信号集团公司 | 115、上海贝尔股份有限公司 |
23、中国电信集团公司 | 54、中国节能投资公司 | 85、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 | 116、彩虹集团公司 |
24、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公司 | 55、中国高新投资有限公司 | 86、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 | 117、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 |
25、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 | 56、中国国际咨询公司 | 87、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118、华侨城集团公司 |
26、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 | 57、中商企业集团公司 | 88、中国普天信息产业集团公司 | 119、南光集团公司 |
27、中国一汽集团公司 | 58、中国华孚贸易集团公司 | 89、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 | 120、中国西电集团公司 |
28、东风汽车公司 | 59、中国诚通集团公司 | 90、中国农业发展集团总公司 | 121、中国葛洲坝集团公司 |
29、中国第一重型机械集团公司 | 60、中国华星集团公司 | 91、中国中纺集团公司 | 122、中国铁路物资总公司 |
30、中国第二重型机械集团公司 | 61、中国中煤集团公司 | 92、中国外运长航集团有限公司 | |
31、哈尔滨电气集团公司 | 62、中国煤炭科工集团公司 | 93、中国丝绸进出口总公司 |
日期 |
央企变化 |
2003年 | 国务院国资委成立之初,国务院国资委所管理的央企数量是196户 |
2004年 | 央企数量是178户,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院、中国轻工业机械总公司并入中国建筑材料集团公司和中国水利电力对外公司并入中国水利投资公司的重组等 |
2005年 | 央企数量是169户,中国长城计算机集团公司并入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等 |
2006年 | 央企数量是159户,冶金自动化研究设计院并入中国钢研科技集团公司,中国地质工程集团公司并入中国新时代控股(集团)公司等 |
2007年 | 央企数量是151户,三九企业集团并入华润(集团)有限公司等 |
2008年 | 央企数量是142户,中国对外贸易运输(集团)总公司与中国长江航运(集团)总公司重组等 |
2009年5月4日 | 国务院国资委发布公告称,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中国成套设备进出口(集团)总公司并入国家开发投资公司成为其全资子企业,中国卫星通信集团公司并入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成为其全资子企业,至此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调整为138户。 |
2009年7月8日 | 经报国务院批准,中国纺织科学研究院并入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成为其全资子企业,中国农业机械化科学研究院并入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成为其全资子企业。至此,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由138户调整为136户。 |
2009年9月16日 | 经国务院批准,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与中国生物技术集团公司实行联合重组。至此,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由136户调整为135户。 |
2009年10月14日 | 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工商变更登记,中国建筑材料集团公司名称变更为中国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名称变更为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 |
2009年10月26日 | 经报国务院批准,长沙矿冶研究院和鲁中冶金矿业集团公司并入中国五矿集团公司,成为其全资子企业;中国新兴(集团)总公司并入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成为其全资子企业。至此,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由135户调整为132户。 |
2009年12月8日 | 经报国务院批准,中国农垦(集团)总公司并入中国农业发展集团总公司,成为其全资子企业。至此,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由132户调整为131户。 |
2009年12月31日 | 经报国务院批准,中国邮电器材集团公司并入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成为其全资子企业;中国远东国际贸易总公司并入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成为其全资子企业。至此,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由131户调整为129户。 |
2010年02月02日 | 经报国务院批准,中国包装总公司并入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成为其全资子企业。至此,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由129户调整为128户。 |
2010年03月15日 | 经报国务院批准,中国新时代控股(集团)公司与中国节能投资公司合并重组。至此,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由128户调整为127户。 |
2010年04月12日 | 经报国务院批准,上海医药工业研究院整体并入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成为其全资子企业。至此,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由127户调整为126户。 |
2010年5月26日 | 经报国务院批准,鞍山钢铁集团公司与攀钢集团有限公司已经实行联合重组。重组后,新设立鞍钢集团公司作为母公司,由国资委代表国务院对其履行出资人职责;鞍山钢铁集团公司与攀钢集团有限公司均作为鞍钢集团公司的全资子企业,不再作为国资委直接监管企业。至此,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由126户调整为125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