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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企重组“快攻”谨防后遗症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28日 20:21  中国产经新闻

  本报记者 李会报道

  “今年要把中央企业调整到100家以内,这个不动摇。”7月23日,国资委主任李荣融在中央企业负责人会议上语气坚定地表示。

  这就意味着要在不到半年的时间内完成二十几家央企的整合,而此前五年,每年减少的央企只有十几家。央企重组势必迎来一场艰难的攻坚战。

  既然国资委已经布下死令,既然同属国资委旗下企业,如期完成时间表便似乎毋庸置疑。

  “这就像李嘉诚重组自己旗下的企业,一方面符合市场规律,一方面又可以不必完全拘泥于兼并重组等市场手段。”国资委企业改革局原副局长、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研究员周放生向《中国产经新闻》记者表示,按照自己的观察和判断,年底完成重组任务没有问题。

  中信建投宏观分析师夏敏仁对此看法相同,他向《中国产经新闻》记者表示,利益谈判是一个非常漫长的过程,仅用半年的时间来完成二十几家企业的利益谈判显然是不够的,不过他认为在谈判不成的情况下,会有行政命令介入来完成重组。

  周放生并不认同“行政命令”的说法,他指出,行政命令意味着政府主导,而此次央企重组是由其共同出资人国资委来主导的,这是两个概念。但周放生并不否认国资委在其中的协调作用。

  事实上,对于企业之间利益谈判的难度国资委是早有预料的,因此,新组建国新资产管理公司来解决这个问题。

  国资委研究中心企业发展部部长王志钢表示,由国资委设立的国新资产管理公司已经筹备完毕,国新公司的主要职责是,将一些规模较小、微利、效益差、应退出市场的央企纳入怀中。而夏敏仁则向记者表示,据他从国资委人士处得到的消息,那些在期限结束还没达成谈判协议的企业也将一并纳入国新资产管理公司。

  此外,2010年2月24日国资委下发的《关于中央企业国有产权协议转让有关事项的通知》指出,中央企业在本企业内部实施资产重组,符合此前下发的《关于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的境内企业协议转让事项的,由中央企业负责批准或依法决定,同时抄报国务院国资委。也就是说无需再上报给国务院国资委审批,同时,在央企重组地方国企方面也减掉了地方国资审批这一环节,这也大大提高了央企整合的效率。

  事实上,此次国资委主导进行央企重组的初衷是受到市场认可的,只是在如此短的期限内快速完成整合会否引起后遗症不免让人担心。

  “此次央企重组最主要的两个初衷一个是提高国资委的管理效率,一个是打造完整的产业链。”周放生向记者指出,这肯定是一个进步。一方面,通过央企重组,企业数目减少,国资委的管理幅度缩小,便于管理,可以提高管理的效率。另一方面,央企重组既有横向、同类型企业的重组,这可以形成更大的规模,从而提高产业集中度,符合市场经济规律;央企重组还包括纵向重组,把产业链做长,也符合市场经济规律,都是结构的优化。事实上,央企数目众多,涉及的产业领域非常广泛,很多产业已经是一个产业链,但目前是彼此割裂的,在重组之后这个产业链才会真正地连接上。“对于一个出资人(国资委)来说,强调的必然是提高规模程度,提高竞争力,减少内部的竞争。”

  “从我了解到的信息来看,这次重组肯定能产生一定效益。只是,由于时间紧迫,在细节的操作上可能会流于粗糙,最终导致留下一些后遗症。”夏敏仁对于此次快刀斩乱麻式的央企重组计划有些担忧。他认为,企业谈判及利益整合并不是一场球赛,90分钟就一定能决出胜负。但现在时间已经卡死,受时间所限,拉郎配的情形就可能出现,而拉郎配可能导致整合在一起的企业两张皮,最终还是会分开,使央企重组出现反复。此外,李荣融指出,进了国新资产管理公司的企业仍然要配置资源,核心都是要提高配置效率,来搞好企业。但是,国新资产管理公司集纳的是所有问题企业,这些企业或者效益不佳,或者业务独立很难与其他企业实现重组,国新公司内部的资源到底如何配置?效率如何提高?这样的打包方式可能只是暂时把问题搁置,问题的处理相当有难度。

  另有专家认为,在加快央企重组、适度减少央企数量的同时,还应不断收缩当前的垄断经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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