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元钱都不放过?京东弹窗广告被指骗局 律师称若属实涉欺诈

2019-09-20 11:00:57 作者:王茜 收藏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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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浪法问  王茜

  谁说“一块钱买不了吃亏,买不了上当?”据财经网近日报道,北京的张先生就声称因为微信支付后弹出的京东中奖信息,被骗了1元钱。

  张先生指京东通过微信弹窗等渠道,诱称用户获得1元购买纸巾等的资格,付款后才告知需邀请新用户参团,若参团失败,1元钱归京东所有。受害人至少有5万人之多。

  “因为涉及数额较小,多数人选择认栽不了了之,而少数人即使多方投诉,微信与京东仍然默许这个骗局,更令人震惊的是,这场骗局已经持续了两年,而且仍在换汤不换药继续进行着。而8亿微信用户,全是这个陷阱的猎物。”该报道称。

  岳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岳屾山律师对新浪法问指出,如果用户所述属实,京东此举侵犯了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在消费者选择参与一元购买商品之前,应当将规则告知消费者,在拼购不成功之后,应当由消费者来选择退款或是购买其他产品。而且,如果不能给消费者提供商品,应当将消费者已经支付的款项退还,而不能一不告知二不给选择三不退款。

  从消费者的描述来看,可能存在诱导消费者甚至欺诈消费者的行为,相关主管部门应当进行调查并处理。”消费者可以通过以下四种方式维权:1.和商家协商。2.通过消协组织来帮助维权。3.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4.诉讼或仲裁。

  岳屾山律师进一步指出,“理论上,无论是一元钱还是一万元钱,消费者都有权维权。只是一元钱的损失对于很多消费者来讲,是能承受且很多人不会因此较真儿,这也给了不良商家可乘之机。”

  广东奔犇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国华律师对新浪法问指出,如果用户所述属实,则京东涉嫌欺诈。根据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因欺诈成立的合同可能被撤销,用户可以就此事起诉京东等相关方面。

  但他也指出,由于个体涉及金额较小,用户维权成本高,“单一用户的维权成本,远远超过可获得的赔偿。”他建议用户向主管部门投诉,主管部门应当予以制止。他提醒道,如果情况属实,“对京东声誉等各方面有重大负面影响,损失无法估量。”

  2016年施行的《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第八条规定,“利用互联网发布、发送广告,不得影响用户正常使用网络。在互联网页面以弹出等形式发布的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不得以欺骗方式诱使用户点击广告内容。 未经允许,不得在用户发送的电子邮件中附加广告或者广告链接。” 

  人民日报海外版近期曾发表文章指出,许多法律法规已经直接或间接对“弹窗广告”作出规定。但许多网站仍存在弹窗广告问题,成为一块了治理盲区。

  该文中,有业内人士认为,“一方面,互联网广告发布便捷,形式多样,违法广告藏身其中,隐蔽性强,传统手段难以做到全网实时追踪,难以查处。另一方面,弹窗广告是互联网行业非常重要的盈利渠道,许多企业宁可担负被罚的风险,也不愿意‘忍痛割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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