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公司被罚华大基因为何能IPO?律师:视处罚是否构成实质性障碍

2018-10-27 16:35:14 作者:李诗韵 收藏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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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浪法问 李诗韵

  近日,三年前的一纸公文,竟再次将华大基因推至风口浪尖。

  2015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下称“科技部”)对深圳华大基因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下称“华大科技”)作出行政处罚。而这一处罚信息却在2018年10月25日才公开披露。

  根据文件,华大科技被罚的主要原因在于,其与华山医院未经许可和英国牛津大学开展中国人类遗传资源国际合作研究,华大科技未经许可将部分人类遗传资源信息从网上传递出境。

  科技部要求华大科技立即停止该研究工作的执行;销毁该研究工作中所有未出境的遗传资源材料及相关研究数据;停止华大科技涉及我国人类遗传资源的国际合作,整改验收合格后,再行开展。

  在科技部披露文件后,深交所也向华大基因下发问询函。要求后者说明“中国女性单相抑郁症的大样本病例对照研究”国际科研合作项目的主要内容,违规行为的具体情况,科技部行政处罚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公司采取的整改措施及效果。 

  此外,深交所还需要华大基因说明近期的“14万中国人基因大数据”项目信息隐私保护,和数据采集行为合法合规等问题。

  华大科技被罚正值母公司华大基因IPO 影响几何?

  值得注意的是,华大科技作为华大基因的控股子公司,在华大基因IPO期间受到行政处罚,市场质疑为何后者还能顺利上市?

  对此,上海创远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向新浪法问表示,不是每个行政处罚都会对上市构成实质性的障碍,要看处罚的具体原因和处罚的数额,是否具备重大性。在上次的过程当中,券商和律所也会就行政处罚事宜进行征询相关机关的意见,对其是否具备重大性作出判断。

  “看这个处罚的表述还是比较轻微的,比如措辞不是说不能,而是做调整,因此本身障碍性应该不是很大”,许峰律师称。

  而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杨锡锋律师也持类似观点。他认为是否对IPO有影响,还要看这份处罚是否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以及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以及这种影响能否消除。“正常情况下,应该是对IPO没有影响,只是影响到市场的信心,影响到公司的估值。”

  就此,新浪法问也向华大基因以及华大科技提出疑问,但截至发稿,对方并未回应。

  但华大基因在其公号发文表示,关于科技部国科罚〔2015〕2号行政处罚,华大基因在2015年收到该行政处罚后,已第一时间根据要求实施全面整改,经对整改报告进行核查并现场验收后,科技部已批准我司恢复开展人类遗传资源国际合作工作。

  华大基因三季度报 销售费用增加致现金流缺口增大

  在深交所下发问询函的同日,华大基因也披露了第三季度报。

  报告期内,华大基因实现营业收入为6.73亿元,同比增加20.54%,但净利润却同比下滑了7.38%,为1.12亿元。营业成本为2.88亿元,其中销售费用和研发费用成本较大提升。

  从营业成本来看,报告期内华大基因在销售成本大幅增加,从上期约9600万增加到当期的1.37亿元;而研发费用也有一定比例上升,从4千万增加到当期6千万。当对比销售投入,仍有较大差距。

  华大基因向新浪法问书面回复称,公司营业成本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其中制造费用包括外协加工费,折旧,水电,租赁等,直接材料占营业成本的比重约为50%以上;主营业务由生育健康类服务、基础科研类服务、复杂疾病类服务和药物研发类服务构成。第三季度成本增加主要系测序数据量增长较快,物料成本增加所致。

  值得注意的是,报告期因销售收入规模扩大相应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及支付职工薪酬等费用增长,华大基因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出现了较大的缺口,达1.55亿元。

  *华大科技:华大基因控股子公司,持股比约为90%。经营范围包括:生物技术研发、生物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与技术咨询(不含外商投资限制、禁止类目录);经营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不含进口分销、国家专营专控商品);试剂的购买与销售(科技服务类);计算机服务、信息系统软件的开发和软件信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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