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雏军抵深等待宣判:资本狂人伸冤十年将有定论
新浪法问 王茜
伸冤十年后,格林柯尔创始人、科龙前董事长顾雏军的经济犯罪案将有定论。
顾雏军今日向新浪法问透露,他已经抵达深圳等待判决。此前他接到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的通知,4月10日上午9:30将对其案件开庭宣判。对于结果,他表示,“我相信会有一个合法、公正、合理的判决。”
格林柯尔创始人顾雏军的申诉路
新浪法问曾经多次采访顾雏军,并详尽报道过顾雏军案的始末。
“曾梦想成为‘第三代企业家领袖’的顾雏军,在2001年至2003年间,通过其控制的格林柯尔系公司资本运作接连收购科龙和美菱,成为家电行业风光无二的人物。
他人生的转折点是2004年年末。当时,因侵吞国有资产争议与郎咸平‘交战’半年之后,顾雏军收到证监层的问询函。2005年5月,科龙电器因涉嫌违反证券法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同年8月,顾雏军被拘捕。”
2008年1月,佛山市中级法院认定顾雏军犯虚假注册资本罪、违规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和挪用资金罪,一审判决其12年有期徒刑,执行10年(此前已被羁押2年多),对该案其他被告人也作出相应判决。顾雏军等人不服上诉。广东省高级法院于2009年3月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随着顾雏军入狱,他打造的格林柯尔系逐渐瓦解,科龙被海信并购。2012年9月,顾雏军刑满释放后,提出申诉。最高人民法院经审查,于2017年12月27日决定提审本案,由第一巡回法庭再审。
顾雏军自始至终都认为自己无罪,他曾对新浪法问表示“我这个案是冤案”,他甚至希望拿回科龙。
出狱后,他曾起诉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海信集团有限公司等八被告,要求赔偿他及格林柯尔系公司因恶意诉讼、专利侵权等导致的损失489.61亿元,最后被法院驳回。
最高检认为其两项罪名不成立
2018年6月13日至14日,最高人民法院在第一巡回法庭公开审理顾雏军案。针对顾雏军的三项罪名,最高检的出庭检察员认为,顾雏军等人在调整完善注册资本结构过程中实施了虚报注册资本行为,但顾雏军等人的行为社会危害性较小,尚属行政违法范畴,不构成犯罪;
科龙电器2002年至2004年每年年底通过压货方式进行虚假销售,导致其公开披露的年度财会报告含有虚假成分,但在案证据不足以证明科龙电器行为造成严重损害股东或者其他人利益后果,对顾雏军等人的行为,应按无罪处理;
顾雏军等人挪用科龙电器和江西科龙合计2.9亿元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原审裁判相关部分定性准确,量刑适当;
顾雏军等人挪用扬州亚星6300万元的基本事实清楚,但适用法律错误,且在案证据不能证实顾雏军等人谋取了个人利益,不构成挪用资金罪。
概括而言,最高检认为顾雏军虚假注册资本罪、违规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和挪用扬州亚星6300万元的罪名不成立,但是挪用科龙电器和江西科龙2.9亿元的罪名事实清楚、量刑适当。
在商界,顾雏军是一位争议人物,因其带有传奇色彩的并购史被称为“资本狂人”。有媒体评价他“自负、执拗”,这种个性在其出狱后依然未改。
自2012年提起申诉以来,他时常自嘲生活拮据,所做的企业培训工作只是在“找口饭吃”,但对于翻案近乎偏执的坚持未有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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