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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最低工资标准调高至96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26日 06:50 东方早报

  

上海最低工资标准调高至960元

下月起,本市最低工资标准从原来的每月840元调整到960元。CFP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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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早报记者 陈辉楠 单芸

  昨日,上海市劳动保障局发出通知称,今年4月1日起,本市的最低工资标准从原来的每月840元调整到960元,比去年增加了120元,增加数额为历年之最;小时工最低工资标准从原来的7.5元调整到8元。这是上海自1993年建立最低工资制度以来,第16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另悉,2007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为34707元,月平均工资为2892元,比上年增长17.4%。据了解,上海职工的年度平均工资已经连续18年上涨。

  调整考虑物价因素

  在昨日市府发布会上,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鲍淡如介绍说,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主要是考虑了上海市经济发展水平、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变动等因素,特别是考虑到去年以来上海市居民消费价格增长较快,物价上涨对低收入群体的影响较大,所以今年最低工资标准增加的数额是近年来最大的一次。

  鲍淡如强调,上海市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所有用人单位及其使用的所有劳动者。也就是说,包括外来从业人员在内的本市所有从业人员都应该获得最低工资保障。对于全日制就业的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后,用人单位支付的工资不能低于月最低工资标准,并且劳动者个人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延长法定工作时间的加班费,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伙食补贴(饭贴)、上下班交通费补贴、住房补贴等,单位应另行支付。对于非全日制就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支付的工资不能低于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个人和单位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另行支付。

  社保待遇将随之上调

  日前,上海市有关部门发布了本市2007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和增长率。2007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为34707元,月平均工资为2892元,比上年增长17.4%。据了解,上海职工的年度平均工资已经连续18年上涨。

  昨日,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醒市民,对普通市民来说,这一数字除反映了全市职工工资收入的总体增长水平之外,还意味着本市各项相关社保待遇都将随着2007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公布而调整。

  各项相关社保待遇调整

  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上限和下限将从4月1日起有所调整,个人缴费基数根据本市公布的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和60%确定。

  综合保险费的缴纳基数:为其使用外来从业人员的总人数乘以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用人单位按照缴费基数12.5%的比例缴纳综合保险费。参保的外来从业人员所享受的住院医疗费用的起付标准,以及老年补贴的额度也相应有所提高。

  此外,本市工伤保险部分待遇和生育保险部分待遇的有关计发标准,也将提高到2892元。

  如市民对享受待遇仍有疑问,可登录www.12333.gov.cn或拨打12333劳动保障咨询电话,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

  在回答媒体关于上海公务员工资标准如何制定的问题时,市府新闻发言人陈启伟表示,“上海正积极贯彻落实好国家有关规定,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要规范就会有升有降,因此,不能笼统地说公务员降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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