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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财经

广州:卖楼不明码标价罚款曝光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25日 12:33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李婧 通讯员蓝岚) 今后,房地产企业不明码标价或被最高处以5000元罚款。昨日,广州市物价局新闻发言人、副局长吴林波在群众接访活动中表示。

  在昨日的接访过程中,有市民反映房地产商明码标价问题,这家开发商在卖楼过程中,对所售楼盘只是表示均价多少,销售人员在销售过程中对买楼者口头上承诺,这个楼盘包装修、包入伙费不超过150万元,然后要求卖楼者下1万元定金,才有资格参与摇珠,而经过摇珠出来的房子,一套房基本上比原来的价格高出了20万元,跟原来宣传的和销售人员承诺的相差很远。

  吴林波表示,针对这种情况,买楼者可以提供当时

房地产商的书面承诺材料,或者找到当时的证人,证明销售人员确实有这样的承诺,物价部门将以不明码标价查处房地产商,最高可以处以5000元的罚款。另外,物价部门也可以通过曝光来提高房地产商的约束作用。

  吴林波还透露,我市《关于加强房地产企业明码标价管理的通知》已初步形成,接下来将召开座谈会广泛征求房地产企业意见,作进一步修改。正式发文后,物价部门要求房地产企业根据通知规定限时整改,对整改期后仍不实行明码标价的企业,将对其进行严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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