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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颗新药的成长烦恼:解读28号令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05日 13:27 新经济导刊
28号令的出台,有其特殊背景,某种意义上,它肩负着医药产业结构调整的历史使命 《新经济导刊》记者 孙瑞华 2007版的《药品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28号令”)终于颁布并于10月1日正式实施,业界甚为关注,并纷纷仔细研读,希望从中找到未来发展的方向标。多数人的看法是,28号令与以往历版的最大不同在于,其体现出的是趋于“紧缩”的监管政策。 “28号令的出台,有其特殊背景,某种意义上,它肩负着医药产业结构调整的历史使命,因为医药界的造假、混乱,已然成为一种行业特征。”科贝源公司总经理程增江如是说。 石药集团董事、执行总裁岳进表示,28号令确实想鼓励创新,宗旨和思路是好的,只是在一些细节上,比如定义上,措辞不是很规范,给人以模棱两可的感觉。在中国,无论是创新药,还是普药,各个环节的政策要衔接起来,如果限制普药,对新药就该有相应的促进政策,否则对创新药没有促进,又限制了普药,结果很可能就是连普药带新药一起下来。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人士告诉记者,28号令体现的是一种仓促救火。美国FDA的使命是监、帮、促,而此番28号令着墨更多的还是严格监管,对于企业今后如何发展,并未给于具体的指导。对于其中的现场检查,该人士觉得反而会加重造假,他建议借鉴美国FDA的办法,采用飞行检查,严格抽查,查到一个就严整一个,令其进入黑名单,这样会形成巨大的威慑力。而现在实施的普遍大规模检查,结果可能是棒子高高举起,又轻轻放下,没任何效果。 重点解读 虽然有各方面的意见或建议,但总体来看,28号令的使命还是非常明确的,那就是在打假的同时,支持创新。和君咨询合伙人、医药事业部总经理吴清功认为,“28号令虽然是针对造假的,反过来却支持了创新。”与之前的17号令相比,28号令显然有了突破,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制止了17号令带来的研发混乱局面。二是真正启动创新研发走向正轨。比如,由快速审批到特殊审批,体现出鼓励创新的执政思想;新药证书的发放范围,也进一步明确;对仿制品进一步强调安全性有效性,引导仿制走向高水平等等。 那么28号令具体又有哪些亮点呢?最显著的还是对新药申请的申报与审批,第四十五条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下列申请可以实行特殊审批:(一)未在国内上市销售的从植物、动物、矿物等物质中提取的有效成份及其制剂,新发现的药材及其制剂;(二)未在国内外获准上市的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生物制品;(三)治疗艾滋病、恶性肿瘤、罕见病等疾病且具有明显临床治疗优势的新药;(四)治疗尚无有效治疗手段的疾病的新药。 对于业内普遍关注的特殊审批程序,负责部门药审中心表示,之所以单独设立程序,优先审评、审批,是为了避免特殊程序品种与其他类型的注册申请统一排序导致延时,在审评任务压力极大的状况下,将特殊审批程序设置为单独通道,优先保证特殊审批品种的审评审批,并按注册办法规定的时限完成。 产业影响 毫无疑问,受28号令影响的首当其冲的就是研发企业。 程增江表示,研发受市场销售与政策调整双重指挥。这些年药品招投标、定价、医改等政策对药品研发的指挥作用巨大,而28号令则是中国新药研发最直接的一根指挥棒。对于研发企业来说,受到的影响非常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会让改剂型死,让仿制残”,28号令最直接的用意是打压仿制和简单改剂型。其次,延长审评时间,将改剂型和仿制药的审评时限由以前的120和80个工作日增加到了160个工作日。同时增加了试验费用,增加了之前不需要的临床试验以及生产线抽样,以往10万元一个仿改品种的情况将成为历史。另外,还提高了申报资格,如果是简单改剂型以及增加新适应症的注册申请,要由具备生产条件的企业提出,获得批准后不发给新药证书。 吴清功具体分析道,研发企业中的三种类型,将走向不同的命运。那些不真实的、造假的,将失去生存空间,倒闭死亡;那些确实是在搞研发,但因为未来研发成本加大、周期加长的,会被并入到大的药厂;个别实力强的研发企业,不断有创新产品出来,又得到资本的支持,有好的现金流,会在某一领域,发展成大型研发机构,或分包业务。 岳进则表示,随着企业渐渐成为创新的主体,研发也会越来越以企业为核心,与市场实际结合,毕竟生产企业比单纯的研发企业更接近于市场;而且生产企业最终是研发的买单者,也将主导研发方向,这涉及到一个研发体系的建设问题,需要搞一些共性技术联盟,“研发企业受到的压力比较大,整顿他们一下也有必要”。 吴清功则认为,相对于研发企业,28号令对生产企业的影响更大。以前生产企业都储备有很多的文号,也容易得到文号,但未来很难拿到。获得文号的成本在加大,周期也在加长,过去生产企业那种东方不亮西方亮的心态需要调整。既然文号难拿,就要珍惜每个文号,对每个文号的市场开发力度要加大,产品营销要加强,每个文号都要发挥到极致。而这样的结果,会导致每个生产企业都向自己的优势领域集中,以前是什么领域都渗透,现在则越来越集中,比如在治疗领域,在处方药方面,会逐渐向自己擅长的方面集中,慢慢形成全面的产品线,在某一领域比如心血管、消化系统等,形成自己的核心优势。 对销售而言,业内的看法是,28号令的新药概念已然发生变化,未来,药品若是“新药”,则可能得到更多的政策优惠。然而,主管部门正致力于缩小“新药”的范围,以限制“伪新药”的滋生。今后新药可能更偏重创新的药,而非定义中的未在中国境内上市销售的药品的注册申请。另外,虽然现在还没有显著的趋势,但毫无疑问,未来对注射剂的审批尺度将会更加严格。而注射剂因其必须由医院给药,一直都是最容易打动医院的剂型。但随着审批要求的提高,可以预期的是,新批准的注射剂数量会大大减少,而主攻临床渠道的药品销售商,应对此早做准备,有针对性地统筹安排后续品种。 “另外,中国的医药企业正处于产业整合的前夜,暂时的修整也是为了更好地前行”,而28号令,无疑将加速这场整合的进程,成为整合的一种信号。吴清功表示,随着产业集中度的不断加强,一批优势企业会脱颖而出,位于某一环节居主导地位的企业,他们会利用自身的品牌优势,同时借助资本市场的力量,对上下游企业进行大范围整合,包括各环节内的横向重组,以及纵向收购,最终实现产业的全面升级。那时各企业的位置也更加明朗,业内的一批寡头也将出现,在新的产业格局中,谁居上游,谁处下游,很清晰,政策支持力度也会不断升级,之前类似石药、恩必普等遭遇的创新烦恼也会一并消除,那时,中国的医药产业真正进入健康发展的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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