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法起草吸纳国外经验 是否建能源部仍需讨论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5日 03:50 第一财经日报

  宋蕾

  国家能源领导小组办公室能源法起草专家组专家吴钟瑚2日透露,国务院已批准4月份召开中国能源法高级国际研讨会,之后相关能源法的起草工作会递交一个较为成型的框架。

  当日,国家能源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全球能源信息提供商普氏能源信息公司(Platts)举办了“石油市场与能源立法高层研讨会”。

  此前有媒体披露,能源法草案将在今年年中完成。而在研讨会上,国家能源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徐锭明发言指出,当前中国能源法在制定过程中需要借鉴国外经验,去年国家能源领导小组已与英国有关机构合作举办了研讨会。

  研讨会上,话题集中在美国2005年新颁布《能源政策法》对中国的借鉴意义。美国能源政策专家、普氏能源信息公司inside Energy主编William E. Loveless表示,美国新的能源法历时四年才获得通过,因为在此过程中,不同的能源部门、不同地区都纷纷提出自己主张,相关各集团利益难以实现平衡。

  能源法起草专家组副组长叶荣泗则表示,中方较为关注的问题是美国联邦跟各州在能源问题上利益的分歧和协调;政府的能源政策对市场的干扰等。他表示,中国也面临同样的难题,美国经验可能对此会有借鉴。

  专家小组还指出了能源法在制定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首先集中在如何与当前存在四部能源法规,即《煤炭法》、《电力法》、《节约能源法》以及《可再生能源法》实现协调而不是代替。其次,是否需要成立单独的类似美国的能源部,来统筹上述问题仍需要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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