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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纵横

土地增值税下月起清算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8日 14:53 中安在线-安徽商报

  开发商资金压力增大,但专家分析不会对省城房价造成大的影响

  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7号)(以下简称“通知”),打响了2007年房地产宏观调控的“第一枪”。昨天,安徽省地税局税政一处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尚未接到这一通知。

  省城部分房地产开发商认为,这一政策将进一步缩小房地产企业盈利空间,但对于省城房价不会有直接影响。

  “预征”转变为“清算”

  据了解,所谓土地增值税,就是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减除规定扣除项目金额后增值额再以比例缴纳的税收。

  按照《通知》要求,从下月起,土地增值税将以房地产开发项目为单位进行清算。包括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完成销售;整体转让未竣工决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等三种情况下,房产项目应该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另外,对于分期开发的项目,以分期项目为单位清算。开发项目中同时包含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的,应分别计算增值额。

  省城业内人士表示,尽管土地增值税不是一个新税种,但根据《通知》规定,土地增值税正从“预征”向“清算”方式转变,这将标志着房地产开发项目迎来土地增值税“清算”时代。

  房地产商利润下降

  “我是今天早上看到这一通知的,其实原本以为新办法会在去年年底出台,但没想到会推迟到今年年初。”昨天,安徽中环地产营销总监鲁霖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土地增值税新办法的出台,显示出国家对房地产市场

宏观调控的决心,由于加了这一结算环节,
开发商
的利润空间将被明显压缩。

  据了解,土地增值税的具体税率为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即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税率为30%%;增值额占扣除金额50%%至100%%,税率40%%;增值额占比100%%至200%%,税率50%%;增值额占比200%%以上,税率为60%%。

  鲁霖表示,以前是“预征”,现在要全面清算。同时,对于分期开发的项目,要以分期项目为单位来清算。这对开发商的资金提出更高的要求。而土地增值税30%%~60%%税率的征收,楼盘开发成本必然增加。

  不会导致

房价大涨

  下月开始实施的土地增值税新办法会不会导致省城房价的上涨?对此,鲁霖认为,在房地产开发企业总的税赋中,土地增值税大约占一成,因此,不会对目前的房价产生很大影响。

  省城有关专家也表示,目前对于房地产企业来说,土地已经占了楼盘开发成本的大头,而且所占份额越来越大,其实国家出台这一政策也可以调控土地资源,使土地在使用上更加合理,因此,对楼市是非常有利的。

  “房价是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的。”鲁霖告诉记者,目前合肥的楼市需求旺盛,同时市民的预期需求也在增大。但市场竞争非常激烈,因此,即使成本增加,开发商也不会轻易涨价。另外,土地增值税这部分成本的增加,在房地产开发商可以承受的范围之内。(记者李世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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