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BA与电动车业界发生的冲突是旧体制与新产业的冲突,需从体制上找到解决办法。对脱胎于行政权力的翻牌行业协会进行体制改革,其领导人应该由全体会员从业内的杰出企业家中通过公正的、竞争性的选举产生
□ 刘大德
驴马大战的起因
在某个地方,由于某个偶然的因素,一纸行政命令,把马划归驴门之下,使驴子取得了对马的管理权。既然在驴门之下,马就必须从驴姓,马不能以马自称,只能说自己姓驴。更有趣的是,驴子不仅取得了马的行政管理权,而且取得了对马的标准制定权。马的身高、体重、肩宽、速度、鞍座,乃至首饰都得由驴子说了算。一旦马有违规之处,将被革出驴门,沦为孤魂野鬼。如果有人问,你这样的驴子为什么比其他的驴子跑得快,马只能闪烁其辞地说,“我只不过是多了一个电池而已。”
多年以来,虽然马的数量越来越多,但是由于体制锁链的作用,众马却不得不一直寄身于驴门之下,忍气吞声,唯驴首是瞻。虽然双方在抗御大型食肉动物中偶有合作,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驴子对马越来越失去耐心,因为马想长大,想快跑。马对驴子越来越不能容忍,马怨恨自己连成为马的资格都没有,更无权自立门户,寄驴篱下的日子实在是受够了,并暗暗发誓说,再也不能那样活,再也不能那样过。双方的冲突一触即发。最近,驴子率先打响了第一枪,向马正式宣战。马零存多年的不满也被整取出来。于是发生了一场驴马大战。
如果上面这个故事中的“驴子”换成中国自行车协会(CBA),把“马”换成新兴的轻型电动车行业,那双方在纸面和网络媒体上了展开的交锋就是目前正在发生的事情。CBA说,既然电动车寄居在中自协门下,就应该服从自行车的行业标准。电动车业界说,电动车与自行车本来就不是一回事,怎能削足适履?
旧体制与新产业的冲突
双方的冲突实际上是旧体制与新产业的冲突,是计划经济的制度残余羁绊民营企业和新兴产业创新潜能的冲突,有行政权力依托的垄断性组织的既得利益与消费者的正当需求之间的冲突。在市场经济下,消费者需求的满足,靠的不是由政府来规划,而是靠生产者和消费者能够做出自由选择,不能以监管为名对消费者和企业的自由选择权进行压制。
要从体制上解决问题,必须对脱胎于行政权力的翻牌行业协会进行体制改革。CBA这样的行业协会应该彻底与行政权脱钩,其领导人不应该由出身体制内的退休行政官员担任,而是应该由全体会员从业内的杰出企业家中通过公正的、竞争性的选举产生。
双方争执的一个焦点是关于轻型电动车的行业标准。目前电动车行业正面临这样的困境:旧标准早已脱离现实,而新标准又迟迟出不来。按道理,标准来源于生活,行业标准是通过对生活实际中使用的进行规范化来形成。标准不是国家的意志,而在根本上是消费者的意志。因此,对行业标准有决定性发言权的不是行政长官和体制内专家,而是生产者、消费者、民间的专家。
行业标准不能根据长官意志来制定。行业标准必须由主要生产厂家联合起来共同制定制订,由老百姓喜欢不喜欢来决定。如果由行业自身制定的标准,不适合消费者的需要,市场会惩罚这样的标准。而一旦由行政权力主导制定的标准不适合消费者的需要,要向对其进行修改和更新就非常困难。市场也无力纠正这样不合消费者需要的标准。行业标准不应成为排斥民营企业公平进入市场的门槛,不应成为压制他们自主创新的工具。
关键是理顺体制
中国现有的行业协会基本上都是从计划经济体制下的部门管理体制演变过来的,行业领导也是行政官员出身,其职能主要是为政府服务,而不是为企业和消费者服务。
轻型电动车在我国已经成为一个高速发展的新兴行业,成立全国性行业协会的条件已经成熟。新的电动车行业协会应该是由民间发起的,彻底自主、自治的,而不能走政府主导型行业协会的老路。其领导机构应从业内杰出人士中通过公平选举产生,应该由新的电动车协会来主导制定轻型电动车行业标准,从体制上彻底改变由驴子来主导制定并监管马的标准的局面。一旦电动车有了自己的行业协会,如果双方脱离了接触,战事也就自然平息了。
现在社会上对CBA有很多的批评声音。但是,我们对CBA应该有一点点同情性的理解。在驴子握有尚方宝剑的情形下,要求驴子不欺负马、不从马身上寻租,这样的高标准道德要求是脱离驴情的。
双方的冲突,不是驴子欺负马惹的祸,而是把马的紧箍咒交给驴子念这种体制惹的祸。驴子何能何德,能够管马?这无非是因为驴子是脱胎于旧体制,靠的是体制的力量来继续其对马的役使。马虽比驴子强,碰到体制就没有办法。用驴子的话说,国家法律既然没有作废就仍具有权威性;既然实行依法治国,马就应该服管。
因此,要想化解这场冲突,就必须从体制上入手,改变这种体制。所以,目前这场冲突应该是一件好事,暴露了体制上的症结。一旦有了体制上的解决办法,不仅双方能够和平相处,而且,马的成长道路也将得到彻底扫清。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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