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上海实施国III排放标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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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09日 01:36 第一财经日报 | |||||||||
并不意味着届时将对现有“国I”和“国II”标准的在用车实施限行 本报记者 胥会云 发自上海 根据新一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2007年起上海市将开始实施“国III”排放标准。但上海市政府新闻发言人焦扬昨天表示,这并不意味着届时将对现有“国I”和“国II”标准的
上海目前正在开展对高污染车辆的限行工作,没有达到“国I”排放标准的高污染车辆限行中心城区。据统计,上海有35万辆汽车达不到“国I”标准,去除货运车辆、沪C牌照车辆受现行交通管理措施限制等因素,实际全市约有近20万辆汽车将受限行的影响。 而今年1月上海发布的新一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则称,上海从2007年起新车全面实施“国III”排放标准,出租、公交等行业的新车率先从2006年7月起实施该标准。 焦扬在昨天的上海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说,高污染车辆对上海中心城区的大气污染尤为严重。因此,实施高污染车辆限行措施,对改善空气质量和市民生活质量十分有益。 上海市《关于对高污染车辆实施限制通行措施的通告》规定,对领有上海本市牌证和领有外省市牌证长期在沪使用的,达不到欧I标准的汽车采取限行措施。限行分两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自2006年2月15日起,每天7时至20时,上海市内环(含)以内高架道路、延安、沪闵高架全线禁止高污染车辆通行;第二阶段自2006年10月1日起,每天7时至20时,在第一阶段禁行区域的基础上,扩大到内环(含)以内的所有地面道路。 不过,那些达到国I标准以上并获得“机动车辆环保标志”的汽车,将获准进入限行区域。目前,上海设立了72个环保标志办理点和24个鉴别点,为车辆提供鉴别和发放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