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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名高管涉嫌侵吞国资 五星啤酒贪污窝案开审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27日 09:25 正义网-检察日报

  正义网北京9月26日讯 (记者 吕卫红) 今年年初,北京双合盛五星啤酒集团公司惊曝贪污窝案,该公司总经理兼党委书记霍景泉,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付德元,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朱金亭以及财务审记部部长朱丽华涉嫌私分国资88万元被宣武检察院立案审查。今天上午,宣武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今天上午,上百名旁听者簇拥在宣武法院门前,记者上前询问得知,很多是四被告的
亲属以及五星啤酒集团主管上级北京市一轻总公司的管理人员。上午9点15分,四名被告人排着队被带进法庭。原双合盛五星啤酒集团公司总经理兼党委书记霍景泉走在最前面,面对记者闪烁不停的镜头,55岁的霍景泉一脸阴沉,昂着头一副不以为然的样子。

  利用国企改制 4高管趁乱侵吞国资

  法庭上,公诉人对几名被告的询问,还原了这样的犯罪事实:1995年初,五星啤酒集团与美国合资成立双合盛五星啤酒公司。当时企业剥离合资后,五星啤酒集团母体剩下包括上述4名被告在内的20余名班子成员和科室人员。原五星集团下属的多元实业公司合资时账面上有29万余元的工资余额,1998年年底,五星集团清理多元公司,霍景泉等班子决定将这29万余元的工资余额以及五星啤酒集团下属一家旅馆的9万元结账款在公司内私分,其中,霍景泉、付德元、朱金亭均分得1.7万元。

  1997年,五星啤酒集团与

青岛啤酒合资。不久,五星集团竟然收到了比利时一家企业拖欠了10余年之久的180万技术赔偿款,这笔钱在所有五星人心目中早已是要不回的"烂帐",面对着这笔"意外之财",霍景泉等班子成员决定隐瞒不报给董事会,而是将其与母体公司的另外20万元一起,打着为全体职工投保的名义投进保险公司,实际上职工并不知道此事。从1997年到2001年,200万元保费利息为50余万元,其中大部分被4名班子成员私吞。其中,霍景泉分得17.4万元,付德元分得15.1万元,朱金亭分得15.1万元,朱丽华分得2.7万元。

  总经理:我们是做了两本帐

  今天的庭审中,有着研究生学历的原总经理霍景泉第一个接受了法庭调查,他对起诉书指控犯有贪污罪和私分国有资产罪的事实坦然承认。霍景泉说,五星啤酒公司合资后,与啤酒生产有关的业务都被带到合资公司外,他所管理的母公司只剩下一些和啤酒无关的下属企业。一次,公司副总经理付德元向他提出,公司还有29万元的工资结余指标,如果不分就作废了。经班子讨论,他们都同意分了这笔结余工资。

  霍景泉在法庭上承认,公司分钱时都是做两笔账。职工分钱由劳资部门作账,而班子成员分钱则由

审计部长朱丽华单独作账。这笔结余工资分配时普通职工每人分得1.74万元,而霍景泉分了17.4万元.,是普通职工的10倍。

  审计部长:“封口费”让她沉默

  第二个接受询问的该公司财务审计部部长朱丽华,她是四被告中唯一的班子外成员。这位50岁的女部长一脸无辜地表示,自己做的一切都是公司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付德元安排的。

  公诉人向她询问:"为什么同样分钱却做两本帐"朱丽华回答:"可能是领导拿的钱和职工有差距吧。"公诉人又问:"你本身不是班子成员,为什么分给你两万多元,而公司其他中层干部却没有?"朱丽华哑口无言。

  朱丽华最后交代说,实际上,五星集团上级主管部门每年都要进行年度审计,但由于他们分的钱都不在公司的帐面上,所以年度审计根本查不出来。案发前,他们4人曾在朱金亭家开会,决定由3名班子领导各自从自己分的钱中拿出一部分,凑了2.6万元给公司负责审计的施某,不料被施某拒绝。

  纪委书记: 200万保险金交于侄子公司

  今天上午,五星集团的 "反贪一把手"--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朱金亭最后出庭受审。当公诉人问她纪委书记的职责时,这位习惯了做各种报告的纪委书记脱口而出:"搞好反腐倡廉。"

  对起诉书指控她犯有贪污罪和私分国有资产罪,她极力辩解说:"我觉得不是事实。"公诉人追问五星啤酒集团是根据什么选择投保的公司时,朱金亭沉吟片刻后谨慎的说,当时很多保险公司找上门拉业务,自己的侄子也来过,自己只是把侄子介绍给总经理霍景泉,最后公司在众多的保险公司中选择了她侄子的公司投保。

  这位纪委书记这样为自己开脱:班子成员是分了一些公司的钱,但做两本账是因为领导和职工的"差距大一些",而且这是按照总经理霍景泉的批示执行,自己没有理由反对。

  庭审进行到11点15分,由于时间关系,法庭没有接续对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付德元进行调查,审判长宣布休庭,则日继续审理。本网将继续关注此案。

  据了解,霍景泉等4名被告年龄都在50多岁,都是国有企业的老领导干部。据承办此案的宣武检察院反贪局侦查人员介绍,此案是一起典型的利用国企改制机会,进行贪污、私分国有资产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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