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销业谨慎开放 多层直销仍受限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15日 10:31 中国经济时报 | |||||||||
本报记者 夏金彪 8月10日,在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审议并通过了直销法规体系中最核心的两大条例——《直销管理条例草案》下称《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草案》。随着这两部核心条例的审议通过,争论已久的单、多层次直销模式也终于有了初步明确的结论。
“国务院审议并通过《条例》,表明我国对直销开放的谨慎态度。目前,政府肯定了单层次直销,但多层次直销仍受限制。”直销行业资深律师刘忠对记者说。按照《条例》的规定:“直销企业支付给直销员的报酬只能按照直销员本人直接向消费者销售产品的收入计算,报酬总额包括佣金、奖金、各种形式的奖励以及其他经济利益等不得超过直销员本人直接向消费者销售产品收入的30%.”而目前直销企业支付给直销员的佣金一般在50%至60%之间。“如果达不到这种佣金拨出比例,多层次直销根本就开展不起来。” 直销业谨慎开放 鼓励竞争 “被外界关注已久的直销条例,近日才被审议通过,反映了我国对直销开放的谨慎态度。” 直销专家胡远江对记者表示。 此前业内传闻的进入直销的高门槛,仍没有改变。根据《条例》规定,要想成为直销企业,企业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8000万元人民币,其次是企业的保证金制度,要求企业必须在注册登记所在地指定银行存入不低于2000万元的保证金,二者相加就是一个亿。 一家保健品企业负责人王先生坦言,这两笔为数不小的钱,对目前还没有“转型”的一些传统小企业,如果倾其家产转入直销行列,不仅会损伤元气,而且相关配套制度、经营模式等都难以及时跟进,这必将会成为企业转型和发展的瓶颈。 在这次审议通过的《条例》中,对以往传闻的要求“开店数量有一定限制”有所调整,这次对于企业的专卖店的数量要求减少。如直销企业在某一省份开展业务,必须在该省份设立10家直营店,或者至少5家直营店外加10家加盟店。而之前的传闻,要求直销企业至少在一个省份拥有10家直营店。业内专家认为,这对于门店数偏少的安利等企业来说,可能是个好消息。“对于安利,还有后起的直销企业来说,是个利好。看来,政府希望在谨慎开放直销的同时,也避免市场上形成一家独大的垄断局面,希望促进积极的市场竞争。” 鼓励店铺+直销员 多层直销仍受限 根据《条例》的规定:“直销企业支付给直销员的报酬只能按照直销员本人直接向消费者销售产品的收入计算,报酬总额包括佣金、奖金、各种形式的奖励以及其他经济利益等不得超过直销员本人直接向消费者销售产品收入的30%。”另外,《条例》中还规定: “未经允许,不得采取团队计酬”,而“团队计酬”被业内认为最能体现“直销魅力”。业内人士分析,这在很大程度上会遏止多层次直销模式的发展空间。 此前,业内一直存在着关于雅芳与安利的单层次与多层次直销的长期博弈。在这次的《条例》中规定:“直销企业在其从事直销活动的地区,应当建立便于并满足消费者、直销员了解产品价格、退换货及企业依法提供其他服务的服务网点。服务网点的设立应当符合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要求。”这意味着政府仍然鼓励店铺+直销员的单层次直销模式。 据了解,目前在市场上95%的直销企业都采用了多层次直销模式,因而它们将面临着艰巨的转型问题。安利中国公司公共事务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按照新《条例》的规定,业内企业如果要开展直销业务无一例外都要进行调整,合法运作的企业也肯定会配合政府进行调整。另一大美国直销行业巨头如新公司也向记者表示,根据《条例》公布的内容,如新公司不排除对公司的发展策略进行调整的可能性。 根据惯例,《条例》在获得国务院原则通过后,将返回商务部和国家工商总局等相关部门,在根据国务院相关意见修改调整后适时正式颁布。直销专家胡远江认为,虽然多层次直销被认为是直销的主要模式,但目前的中国市场状况还不适用。“中国直销市场的发展,应该是从开放单层次,到限制层次,再到开放多层次。”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