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产经动态 > 正文
 

发改委三道追缉令急控药价 药品定价中心将挂牌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23日 17:20 中国经营报

  作者:金丰杰

  3月28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发出了《关于贯彻执行药品差比价规则(试行)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急函,这是继1月14日《药品差比价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规则》)发布之后的第二道“追缉令”。5月之后,《规则》的“实施细则”也将发布。三道“追缉令”的相继出台,将对热衷于简单改变药品规格以变相涨价的药企形成有
力打击。

  同时,国家药品定价中心正在悄然筹建并将于近期挂牌,负责对药价进行综合评估,以解决当前存在的药品定价不合理问题。

  新规则遏制企业违规

  为了逃避政策性降价和应对医院集中招标采购,目前一些药企不断推出同种产品的多种规格或剂型,这种“新葫芦装旧药”的现象愈演愈烈。

  海虹医药是医院集中招标采购的指定平台,海虹医药副总经理唐玄东举了个例子:克林霉素的产品规格从0.1克到1.2克,共计12个规格都在招标中出现,企业在产品规格上下的工夫可见一斑。根据国务院纠风办统计的数据,湖北省在一次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采购目录中1358个通用名下的2202个规格中,竟有1690个规格因“独家规格”的身份而进入议标程序,占整个投标规格的77.2%,个别品种还出现了中标价比医院原进货价还高的现象。

  为此,卫生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还发生了一番口舌之争。卫生部批评“新葫芦装旧药”的问题是由于“新药品审批过滥、把关不严”。国家药监局则反戈一击——“这种问题的出现在于招标部门把同种药品的不同规格视为不同品种来操作,这是招标采购的制度性缺陷。”

  《规则》和《通知》急函的出台将彻底解决这一问题。

  《规则》明确:选择具体产品最常用的临床品种作为“代表品”,依据“代表品”的平均生产成本加上合理的利润来确定“代表品”价格标杆。如包装数量、重量或含量增加1倍,价格也不能随之翻番。如此一来,同种产品的不同规格或剂型的价格就被“捆绑”在一个相近而合理的价格区域。

  中国价格协会政府管理价格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医药商业协会副会长朱长浩表示,《规则》将成为药品定价的重要依据,差比价定价方法将成为政府规范药品价格的主要手段。

  按照差比价定价原则,同种药品不管怎样变换规格、剂型或包装材料,其价格波动区间都被锁定在一定的范围之内,“新葫芦装旧药”的变相涨价现象将逐渐消失。

  药品定价中心近期挂牌

  记者从发改委获悉,国家药品定价中心的筹备工作由发改委价格司医药价格处处长卢凤霞牵头组织并将于近期挂牌成立。该中心是隶属于发改委价格司的事业单位,编制为30人左右,主要由包括药学专家、经济学家、临床专家在内的人员组成;主要职能是药品价格核定,确定“代表药品”的基础价,并上报政府主管部门批准。

  “药品定价中心作为一个事业单位,将主要承当发改委‘智囊’的角色,为发改委的相关药品价格政策提供调研、数据和学术支持。”一位接近发改委的人士认为。

  卢凤霞随之提出了完善药品价格管理体制的设想:一是完善药品政府定价规则,规范政府定价行为。二是完善政府定价组织体系。价格主管部门在定价过程中,要逐步建立生产制造、商业流通、临床使用、技术标准、质量检验、成本审计等多主体参与的定价组织体系。三是建立政府定价及市场价格监督机制。这些设想已经在筹备中的国家药品定价中心以及相关药品定价政策中初露端倪。这也将遏制药价虚高现象。

  短视企业处境堪忧

  赵博文认为,三道“追缉令”的相继出台,对大企业影响较小,对中小企业影响较大。因为在市场中,中小企业是“新葫芦装旧药”队伍的主流。今后这些企业将面临严重的生存问题。

  石药集团中诺药业公司总经理李猛表示,巨大的利益也让部分企业乐此不疲。热衷于多规格生产的企业不需要付出太大成本就谋取了高于同类产品数倍的价格,而这些多规格产品又往往不是临床需要的规格,无任何临床优势。这对正规操作的企业很不公平。

  一位不愿具名的药企科研负责人表示,企业热衷于“新葫芦装旧药”的研制,使真正有研发意义的课题受到了极大的干扰。中小企业本来就科研经费有限,多规格多剂型的研制瓜分了大量资金和人力,正常进行的科研课题由于缺乏支持而进程迟缓,甚至停止。这种短视行为不仅对企业的长远发展极为不利,也使企业自掘泥淖而陷入困境。

  根治药价虚高需改革联动

  业内人士分析,发改委药品“差比价”原则的确立,将在打击药品虚高定价的同时,对生产厂家、经营企业和医院间早已存在的利益空间形成挤压,将对三者间的利益链条形成一定的冲击,对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将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

  山西省医药集团总经理张华龙认为,发改委的“差比价”下了一剂猛药,但药价虚高表面看是价格管理问题,实际是药品生产、流通、使用各环节体制矛盾的综合反映。背后隐藏着的是体制问题。

  可见,要根治药价虚高,在完善药品价格管理政策的同时,尚需其他改革联动。

  另一位医药集团的负责人认为,医院一直是药品销售的主渠道,医院一方面对生产经营企业处于买方的垄断地位;另一方面对于患者又处于卖方的垄断地位。零售药店仅占据15%的市场份额,难以同医院分庭抗礼,市场机制难以发挥有效的调节作用。“以药养医”的补偿机制导致医疗机构过分追求药品差价收入。如果切断医院、医生与药品销售的直接利益关系,将从根本上抑制垄断,促进医生合理用药。

点击此处查询全部药价新闻

评论】【谈股论金 】【打印】【下载点点通】【多种方式看新闻】【收藏】【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缤 纷 专 题
春意融融
绿色春天身临其境
摩登老人
摩登原始人登场啦
图铃狂搜:
更多专题 缤纷俱乐部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