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菱转债回售之争愈演愈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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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5月30日 08:10 中国证券报 | ||||||||
实习记者 陈健健 曾仁 5月份对于华菱管线(资讯 行情 论坛)(000932)来说,注定是不平静的一月。今日华菱管线可转债的六大机构持有人联合发布声明,要求华菱管线履行可转债回售义务。声明中称,如果华菱管线不履行回售义务,六机构将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其履行约定义务,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权利。至此,华菱管线可转债之争大有愈演愈烈之势。
六大机构联合发布公开声明 发布声明的六大可转债持有人分别为: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和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其中,兴业基金列2005年第一季度华菱管线可转债持有人的第一位,中国平安保险集团和海富通基金分列第二位和第八位。 在声明中,六大可转债持有机构再次强调,鉴于募集说明书规定的转股期为2005年1月16日至2009年7月16日,且华菱管线5月18日发布的公告将公司转股价格从5.01元修正为4.50元,并从5月19日开始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进行转股。故截至2005年5月18日,华菱管线A股股票收盘价已连续15个交易日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满足回售条件。但截至5月25日(回售条件满足后的第5个交易日),华菱管线仍然未按照先前募集说明书的有关规定,于回售条件满足后的5个交易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和互联网网站连续发布回售公告至少3次。 今天,六大可转债持有者发布联合声明表示,作为转债持有人,要求华菱管线尽快启动可转债回售程序,履行回售义务。 18日成可转债争论焦点 此次可转债争议至此,双方的争论集中到了对于18日这天的认定上,而18日正好是公司修改转股价前可转债满足回售条件的最后一天。 此前,根据华菱管线可转债发行条款中关于回售的规定,在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A股股票收盘价连续15个交易日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可转债以面值107%(含当期利息)的价格回售予公司。而从4月21日至5月17日的连续14个交易日中,华菱管线A股股票收盘价均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 18日华菱管线突然公告称,公司股票连续5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95%,已符合公司在可转债发行条款中的有关“转股价格修正条款”的条件,董事会决定将公司转股价格从5.01元修正为4.50元,此次转股价格的股权登记日为2005年5月18日,5月18日停止公司可转债转股一天,5月19日开始恢复转股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进行转股。 此后华菱管线曾表示,公司董事会于5月17日作出修改转股价的决议,并于5月18日在A股股票开盘前进行了公告,因此修正后的转股价4.50元已于5月18日正式生效,即5月18日的当期转股价为4.50元,而当天华菱管线A股股票的收盘价3.94元,高于5月18日当期转股价4.5元的85%,所以华菱管线A股股票收盘价连续低于原当期转股价85%的交易日只有14天,回售条件并不成立。 而可转债持有人则认为,按照公司的公告,新的转股价格正式生效日期应是股权登记日后第一天即2005年5月19日,5月18日的转股价依然应为5.01元。这样,华菱转债就完全满足了法律意义上的回售条件。 回售之争不断升级 5月21日,华菱管线曾邀请兴业基金、北京国投、中国人寿、鹏华基金、华夏基金、长江证券和德邦证券七家机构代表进行座谈,但双方分歧较大,沟通未果。 分析人士指出,如华菱管线回售可转债,公司将要付出21.4亿元的现金。截至2005年3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为30.09亿元,资产负债率63.12%。且近期公司频频投资新项目,资金有一定的压力,在这种情况下,自然不愿意回售可转债。 而对于投资者而言,如果能够向公司回售可转债,按照《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可转债持有人有权以每张107元的价格回售予公司,而5月17日,华菱转债的收盘价仅为101元,每张可转债可获得约6元的收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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