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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债市重启:又一场豪门盛宴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5月28日 09:42 21世纪经济报道

  本报评论员 南 岭

  “不要把钱借给别人,除非他不需要钱。”这句古老的西方谚语如果套用在企业债市上,就变成了“不要允许企业发债,除非他不需要钱”。显然,银行业的至理名言到了企业债市很可能就成了谬论。在央行向企业开启银行间债券市场大门之际,需要警惕这一谬误成为现实。

  5月24日,央行发布《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允许符合条件的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向合格机构投资者发行短期融资券。自从1998年年底《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停止实施7年之后,几近关闭的企业债市闸门终于出现了重启的希望。

  兵贵神速。《管理办法》发布两天之后的5月26日,首批5企业的7只短期融资券就登陆市场,109亿元的发行量被各路机构一扫而空,发行利率大多落在定价区间的下限。市场的欢欣鼓舞程度由此可见一斑。

  在信贷收紧、股市低迷之时,最有价值的信息或许应该是:哪五家公司获得了这一殊荣?这五个幸运儿分别是华能国际(资讯 行情 论坛)、国家开发投资公司、五矿集团、国航和上海振华港机(资讯 行情 论坛)。其中,华能国际一家的发行量为50亿元,占了首批总发行量的近一半。

  如果仅从这些信息来判断,很可能得出这一办法只是另一场大型国企的“豪门盛宴”的结论。诚然,在其他融资渠道不畅的时候,大型国企们比以往其他时候要“缺钱”一些。但是,它们缺钱的程度显然不及本来就缺乏融资渠道的民营企业。现在有市场人士已开始担忧出现大型国企们发行短期融资券为长期项目筹资的风险。

  因此,如果《管理办法》只是针对大型国企们而出的,那么其市场化改革的意义将大打折扣。

  不过,这样的结论无疑有武断之嫌。不妨先来看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其中第十条详细列举了发行企业所要达到的条件,其中规定只要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符合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盈利,具有较强的到期偿债能力等财务条件的企业就可以发行短期融资券。

  此外,《管理办法》的两大创新一是实行备案发行的方式,无需审批;二就是债券利率由市场决定。由此可以看到,央行的初衷并非是给大型国企们“锦上添花”般地增加又一个融资渠道,而是给嗷嗷待哺的民营企业也留下了一个获得“雪中送炭”的机会。

  无疑,从给予不同市场主体公平机会的角度来说,央行此举是一个巨大进步。从需求程度来说,当下的民营企业也是最需要融资的主体。在去年的宏观调控之后,针对民营企业出现的困境,中央在今年年初通过了鼓励非公经济发展的“36条意见”,其中第二部分就重点强调要“加大对非公有制经济的财税金融支持”,规定“非公有制企业在资本市场发行上市与国有企业一视同仁”。这一远见卓识受到了市场的普遍欢迎。

  然而,如何在实践中落实中央的精神也成为了舆论关注的焦点。从改善民企融资的角度看,眼下股市处于改革的关键时期,无力提供大的支持;银行业也在全力重组上市,短期内改善民企信贷状况并不现实。因此企业债市场成了改善民企融资的一个关键渠道。

  由于企业债无序发行、影响储蓄以及国债发行等原因,企业债市从1999年开始受到了严格管制。其间,虽然储蓄和国债等宏观方面的情况已经今非昔比,改革的条件已经具备,但新的企业债券管理条例的修订又陷入了管理权的多头争夺之中,久盼未果。

  此时,央行率先打破僵局,先后出台了针对银行间债券市场上的证券公司、商业银行以及企业的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其改革魄力和推进市场化的意识可圈可点。

  公正的才是市场化的,也只有市场化才是企业债市长远发展的正路。眼下,需要警惕的就是既得利益者阻碍市场化改革的趋势,让企业债市又走回到股市和银行业最初的与国企联姻的老路上去,不能让谬误变为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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