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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奥克斯案再起风波,“结局”令我国司法界专家和社会公众瞠目:奥克斯集团出钱“调解交易”,借助司法力量把非法黑车生产、销售合法化,让消费者“封口”,放弃任何追究黑车的权利。奥克斯集团未经国家管理机关批准,违法生产、销售奥克斯黑车,出现严重质量问题后,又欺骗消费者悄然退市,逃避法律惩处。目前奥克斯黑车在全国有2000多辆,保险公司不予承保,维修没有技术规范及零配件来源。业内人士指出,“私了”并不能化解黑车对公众形成的威胁,应及时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全文][评论][查看全部企业观察
简介

  奥克斯:集团现拥有总资产80亿元、员工3万名,涉足电力、家电、能源、通讯四大制造业以及房产、医疗、物流三大投资项目,并已形成3平方公里的生产基地,其中宁波三大制造基地、南昌制造基地、深圳制造基地、上海制造基地等国内六大生产基地,同时正在全球拟建四大生产基地。[详细] [大事记]

奥克斯为什么做汽车梦

奥克斯4000万进入 13月后为何黯然离开

小调查
1、奥克斯集团与消费者发生冲突,你认为责任在谁?
奥克斯
消费者
不好说
2、你认为奥克斯集团在处理黑车案中是否有社会责任心?


不好说
3、看过报道后,你是否还会购买奥克斯的产品?


不好说
 聚焦:奥克斯2万元摆平黑车案
奥克斯2万多元“摆平”黑车案
  一些奥克斯车主向记者出示了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7)大民合终字第481号《民事调解书》,大连奥克斯黑车案主要当事人张旭洋等人表示,法官不顾我们当事车主反对,未经调解程序,就把奥克斯集团的意见强加给消费者,让我们放弃追究奥克斯黑车的任何权利。我们是一审胜诉方,此番强行“调解”体现了谁的利益?[全文]
公众权益遭遇“调解”损害
  国内有司法界人士表示,以所谓司法调解的形式,荒唐地给非法生产奥克斯黑车的企业免除对消费者应当负有的“包括汽车质量问题在内的任何权利”责任,侵害了公众权益和国家的行政管理权力,超出了普通法院的权限,也有违国际汽车产业的通行规则。以黑幕交易方式“化解”黑车责任,涉嫌司法寻租,属违法行为。[全文]
 大连一审判决被告奥克斯退车返款
大连车主要告“奥克斯”
  据张旭洋介绍,他的奥克斯汽车是今年3月8日买的。买车两星期后,他就在网上看到了奥克斯宣布退出汽车行业的消息。张旭洋说,“奥克斯的不负责任,让像我这样买了奥克斯汽车的人烦透了。”今年4月,大连车主联名向大连市消费者协会投诉奥克斯,“由于奥克斯的不合作,消协已经中止了调解,我们只能告到法院。”[全文]
北京法院首次受理车主起诉奥克斯
  奥克斯车主赵瑞胜向北京怀柔法院递交了对奥克斯汽车的诉状,法院当即表示受理此案。7月14日,大连车主张旭洋向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法院提交了诉状,成为国内首位正式起诉奥克斯的车主。[全文] [大连一审被判退车还款]
 崇文法院一审判决原告消费者败诉
“奥克斯汽车”案消费者败诉
  06年1月,崇文区法院一审判决原告消费者败诉,对消费者要求“奥克斯汽车”厂商退还购车款和赔偿款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原告消费者代理律师李万华表示将继续提起上诉。李万华认为其他“奥克斯汽车”案件(另有消费者在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和海淀区法院提起诉讼)将会有完全不同的结果。[全文] [海淀法院再做庭前调查]
奥克斯汽车敲定善后方案
  奥克斯为此做出的预算是,未来2年内至少为每辆车支付3000元的费用,以全国销售的2000多辆车计算,将为此业务支付600万元。记者了解到,奥克斯4月初已和各地经销商理清了所有财务账目,并在6月中旬和维修站达成了协议,沈阳的汽车生产线将由其合资方沈阳农机集团进行处理。“善后事宜处理完后,奥克斯将彻底退出汽车业。”杨顺东表示。[全文] [质疑] [瑞豪悄然注销] [奥克斯承认没产过汽车]
 警惕汽车行业的奥克斯们
警惕汽车行业的奥克斯们
  先是奥克斯宣布退出汽车业,然后是奥克斯用户要求维权,再后来是奥克斯有没有造车和卖车资格的争论……短短一年时间,奥克斯不成功的造车经历,让自己的声誉蒙受了巨大损失。至少在汽车产品上,没有体现其“以人为本,诚信立业”的企业宗旨。然而,“奥克斯现象”给汽车行业带来的震动也是巨大的。实际上,在汽车行业里,这种现象并不是孤立的,从企业层面上说也绝非一个奥克斯。[全文]
谁该对奥克斯黑车入市负失察之责
  奥克斯黑车向市场监管体系提出了挑战。市场监管机构及执法者究竟应该对非法生产汽车企业采取何种“体现执法作为”的行动?一些老百姓向记者申诉,既然奥克斯汽车是非法生产,市场监管者为什么对他们违反法律的行为听之任之?有关执法部门为什么对奥克斯集团公司非法生产汽车造成的恶劣后果至今沉默无语?究竟谁应该对奥克斯黑车入市失察负责任? [全文] [奥克斯“下车”的几点思考]
网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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