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小比例参股,进入董事会,了解被投资企业情况,同时了解和掌握所在行业趋势和市场状况;
第二步,通过增资或收购等途径把持股比例提高到离控股国内金融企业仅有一步之遥的某个临界点(或直接控股);
第三步,通过外资所在国的政府向中国施加压力,借助中国经济的上升周期,迫使人民币进一步升值,使外资机构所持有的人民币资产(金融企业股权)升值;
第四步,人民币持续升值导致出口逐步下降,而国内需求因财富外流却难以提高,最后导致宏观经济环境逐步恶化;
第五步,在中国宏观经济环境逐步走向恶化的过程中,人民币汇率已经处于高位。此时,外资机构通过政府组织和其他手段要求中国开放资本账户,实现人民币自由兑换;
第六步,在人民币可自由兑换的情况下,伴随中国经济增长周期一路持有的股权不仅分红丰厚,而且得到股份增值和人民币升值带来的双重收益,外资再通过金融企业上市减持股份,并把投资和利润兑换成为外汇撤离中国。
第七步,当这种撤离行动变成一种一致行动时,人民币不得不大幅度贬值,国内金融危机爆发。
第八步,利用金融危机和人民币贬值之际,境外机构再将外汇回流兑换成人民币,并进一步增持或收购中国金融机构股份,达到控股目的,完成对中国金融业的进一步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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