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小排量汽车限制3月底有望解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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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05日 02:38 深圳特区报 | |||||||||
【据新华社北京1月4日电】(记者 刘铮 南辰 “加快制定有关政策措施,引导、鼓励消费者购买和使用低能耗、低污染、小排量、新能源、新动力汽车。”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六部门联合发文宣布,将制定和完善鼓励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消费的税费政策,要求今年3月底前必须完成清理有关限制性规定的工作。 记者4日从发展改革委了解到,有关部门还将对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停车收费给予
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公安部、财政部、监察部、环保总局联合发出的《关于鼓励发展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的意见》提出,研究制定汽车燃油经济性标准,建立汽车能效标识制度。各地区要结合实际,积极制定具体措施,为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的消费和使用创造良好的环境。 记者从发展改革委了解到,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将按照节能法、汽车产业发展政策和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等有关法规和政策的要求,对现有规定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取消一切针对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在行驶线路和出租汽车运营等方面的限制。 六部门要求,有关部门要尽快出台有关政策措施。当前,各地要明确牵头部门,严明纪律,加强监督检查,突出抓好取消针对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的各种限制等工作并确保按期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