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听证会对“大”听证会的启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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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9月03日 07:50 北京青年报 | |||||||||
张天蔚/文 或许真是巧合,本报今天集中报道了四起规模和影响都不同的听证会。其中最小的是本市东城区北新桥街道藏经馆社区居委会就是否搭建煤棚而举行的“听证会”;最大的则是北京市发改委就本市电价调整而举行的价格听证会,和北京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就《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而举行的立法听证会。
其中“大”听证会的结果和效果尚待观察,而“小”听证会却已经取得了实效———出席听证会的65名居民代表,以58:7的结果,否决了在胡同里再建煤棚的动议。社区居民维护公共环境的公意,说服了部分居民采取其他办法解决冬季储煤问题。 严格说来,这次会议的程序和结果,表明它已经不是一次听证会,而更像是一个社区内部的直接民主公决。但促成其成功的若干要素,还是值得特别提出,甚至值得那些“大”听证会学习。 首先,这次听证会得到了三个大学教授的帮助,使其在代表产生办法和表决程序上,都做出了严格而明确的规定。而那些大听证会虽然不再需要教授们的辅导,但在代表产生和听证程序上是否科学而公开,代表所陈述的意见能否真正反映代表们所“代表”的民意,听证意见是否真的能对政府决策起到应该起到的作用,都还有改进和提高的空间。在实践民主和依法行政等方面,政府和群众一样,仍然需要不断学习。 其次,据报道的记者观察,在“小”听证会上,所有代表都言简意赅,直陈意见。表面上看,这是因为他们所面对的问题简单,其实是因为他们对所讨论事件更加了解。在明确而清晰的利益权衡、取舍基础上,表态也就变得清晰和容易。而在那些诸如电价调整等大听证会上,群众代表对涨价给群众利益造成的影响是清楚的,而对电力部门目前面对的困难则没有足够的了解。虽然有代表提出要求,希望电力部门公布目前的成本构成,以便对他们的涨价理由做出判断,但即使看到那些报表,没有什么财务知识和经验的代表们,估计也看不出什么名堂。因此,如果允许群众代表聘请若干专业顾问,帮助审核、评估电力部门提供的材料,将有利于群众代表对所听证事件的了解,进而也能够像“小”听证会上的代表一样,三言两语便直陈要害。至于代表团以何种主体身份聘请顾问,经费从何而来,则是未来必须解决的问题。 第三,“小”听证会经过代表们现场表决,就所讨论的事件,给了居民们一个直接的答案。而那些大听证会虽然不具决策功能因而无须表决,却也应该就听证意见和政府部门对听证意见的取舍———哪些意见、由于什么理由而采纳了,哪些意见、又由于什么理由而拒绝了———向社会公众做出公开而明确的交代。否则就可能如曾经出现过的那样,听证会开过之后就如石沉大海,等再听到响动时,已经是宣布涨价,弄得参加或没参加听证会的群众,都觉得自己认真得有些无趣。 听证会已经开过许多次了,相关的讨论也进行了无数,确实到了切实改进以发挥真正作用的时候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