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1”真的会成为地产业的“大限”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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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31日 08:17 北京青年报 | ||||||||||||
张天蔚/文 经过房地产商人借助媒体的不断渲染,2004年8月31日,已经被命名为中国房地产业的“大限”。而8月31日这个日子之所以被如此耸动地标示出来,是因为按照国土资源部第71号令的规定,在今年8月31日之前,各省区市将“不得再以历史遗留问题为由采用协议方式出让经营性国有土地使用权”。换句话说,“大限”之后,各种变通的招数都被堵死,房地
在汉语的习惯用法中,“大限”就是死期。而一种土地交易方式的转变,居然被房地产企业和商人们视为死期,可见原来他们是“活”在什么基础之上。而如果协议转让就“活”,公开交易就“死”,也足见对于某些开发商来说,协议转让的黑箱地价与公开交易的市场地价之间,有多大可以坐收的“利润”空间。 不过必须看到的是,虽然“大限”之说已经被渲染得无限恐怖,但出面作此渲染的人,却恰好是那些并不真正惧怕“大限”的巨头们。他们公开诉苦的本意,大多是要借助舆论,向政府相关决策部门再做一次叫价。正如去年央行121号文件出台后,他们不但发出一片“房地产冬天”的呼声,而且终于“呼唤”出121号文件的缓行,而使房地产市场得以“回暖”那样。 所以无论政府还是公众,其实都不必拿几个房地产“巨头”们的放话太当回事。从供求关系分析,土地交易方式的转变,改变的仅是参与交易各方的利益分配格局,并不直接影响市场土地供应总量。虽然“8.31”之后,可能因为市场交易的短暂“休克”而导致地价、房价的波动,但只要政府在长时段内不刻意收紧土地供应,就不会造成市场房价的太大波动,公众理应不必过分担心甚至恐慌。 不过应该警惕的是,在目前中国的房地产市场链条中,政府、开发商与购房百姓之间,处在复杂而微妙的互动关系中。而百姓虽然在名义上享有以钞票投票的权利,但相比较于联系更加直接和密切的政府与开发商,百姓其实没有真正参与公开博弈的机会。因此,百姓维护自身权益的希望,就只好寄托在政府的正确决策之上。而政府的有关部门究竟能否作出既能维护国家利益,有利于国民经济健康稳定和可持续发展,又能切实维护广大百姓利益的正确决策,能否在与资本之间的博弈过程中正确应对,形成良性互动而不是陷入被动,进而间接带累了百姓,就显得特别重要。 从央行121号文件,到71号令规定的“大限”,及目前正在落实的省级以下国土资源的“垂直管理”,中央政府的连串举措中,“收”成了最醒目的特征。而站在普通百姓的立场上观察,为了治乱,“收权”是必要的举措;而如果着眼于市场供求关系的均衡,“收量”则可能真的导致供应紧张而造成价格趋涨,反而伤害了普通消费者的利益。 在房地产商人或真或假的叫苦声中,在消费者或虚或实的需求中,如何作出准确判断、给出正确决策,做到既保持市场繁荣,又维护百姓利益,还能防范金融风险,政府确实面临良心、决心和智慧的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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