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电视台记者石正茂、本报记者李巧宁北京4日报道】 中国证监会首席顾问梁定邦表示,郑百文的小股东有权起诉公司董事会,要求其给予民事赔偿,但目前国内法律还没有相应的规定。
梁定邦认为,在我国的法律制度里,小股东有多少法律权利,行为人本身如何来负他应负的法律责任,都没有明确的规定。中小投资者诉讼公司的董事,包括一些中介机构的诉讼制度还没有建立起来。
他认为问题在于:第一,在我国《公司法》里,现在没有非常确切地说明,中小投资者有这方面的权利,如他是否能起诉董事,董事本身对股东的义务都没有说得非常清楚。这些问题需要较快地去解决;第二,中介机构以外的一些行为人本身的民事责任,现在是不明确的,而这些民事责任也是非常必要的一个手段。第三,假如将来建立了相应的民事制度,赋予了小股东一些权利,但是小股东是否有这种能力去采取法律行动呢?全国律师协会民事义务委员会权威人士指出,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在立法上要充分考虑到中小股东的利益,这一点必须尽快提到议事日程上来。就郑百文来说,此事影响较大,给投资者造成了一定的损失。中小股东采取联合行动寻求法律保护是可行的,相信法院会根据一些具体事实来考虑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但一些专家对此并不乐观。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中心副主任王国刚说,中小投资者通过法律来寻求自身的利益比较难办,就郑百文来说,股东如果不愿缩股,又不愿意出售股份,而是到法律诉讼会耗费大量时间、精力,多少有点得不偿失。即使许多股东来个联合行动,也会涉及到费用问题。
据梁定邦透露,前段时间他建议搞一个为投资者出头的基金会,目前中国证监会主席周小川已原则上接纳了这个基金会的建议,中国证监会法律部的有关人员正在研究实施方案。
进入【新浪财经股吧】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