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郑百文这样一家负债几十个亿的公司还会有人要吗?如果没人要,郑百文的股票是不是就成了一张废纸?而心中惴惴不安的投资者们,究竟什么时候才能得到郑百文“生”或者“死”的明确答复?为此我们中央电视台《经济半小时》记者陈大会独家专访了中和应泰管理顾问有限公司的董事长金立佐博士。中和应泰是郑百文最大债权人――信达资产管理公司 的全权代表。他们目前正和郑百文的最大股东――郑州市政府进行秘密谈判,这个谈判在一定程度上将决定郑百文的最后命运。
陈:郑百文这支股票已经停牌了,而且还可能无限期停下去,那郑百文如果破产的话,那么手里的股票可能就是一堆废纸。如果要是重组的话呢,可能还有点希望,那些手里拿着郑百文股票的股民,可能就非常想知道,什么时候大家能够得到一个消息。
金:我想这取决于有关利益各方面谈判的结果,还有监管部门的态度
陈:你们和郑州市政府现在在谈判。
金:对
陈:谈判现在的这个细节您可以不用透露,进行到什么样的一个程度?
金:框架协议我认为各方面都应该是认同了,甚至包括战略投资人框架的东西都是认同的。所以只要监管部门认为,这个方案是没有政策、法律方面障碍的,那么就应该可以做。
陈:是破产还是重组,要想得到这个明确的日期的话
金:这个是没有那一天的,因为谈判随时在变化,对吧。那么我们这个方案最终或者是不只一个方案,到底哪个方案最终会被各方面都认可那一天,或者是推翻,推翻了完了以后又不等于是一定要破产了,因为可以有新的方案。
陈:这里面的变数特别大
金:没错,所以我真的没有办法,给你一个确定的日子那天会怎么样。
陈:是给大家一个确定的日子
金:是这个意思
陈:大家一直在问一个问题,很直接的一个问题,就是郑百文会不会破产。
金:不好回答。为什么呢,结局还是有不确定性。但是我想当事人都不希望它破产,因为破产的损失是当事人最大的,那么假如重组的话呢,有关当事人方方面面损失都会减少好多。它自然从经济行为、市场行为角度,自然不愿意破产,只能这么回答。
陈:您现在能看到这个结局吗?如果按照现在这个趋势谈下去的话
金:我只是希望它能够重组,以减少各方面的损失,然后我们会尽最大的努力,使得它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陈:尽量不要破产
金:对,因为破产对当事人的损失太惨重了。
陈:信达公司三月份向法院提出这个申请,要破产还债,四月份和六月份又提出过两次这样的要求。但是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拒绝受理,理由是没有递交破产的证据和材料,他们又说是破产的证据和材料是不足的。信达公司是一个非常有着丰富的经验和资深的这些背景的公司,会犯这么幼稚的错误吗?
金:问题是这样子,我们当时提供的证据,我们自己认为是相当充足的,那么厚。但是你说它足和不足,就是量上界定有什么标准,国内现在没有这个标准,所以来说足和不足,谁说了算呢?也不清楚,只能这么说。
陈:现在还不清楚吗?
金:到底谁对谁错不好说。
陈:从六月份到现在,他们受理了吗?
金:现在我们没有要求它受理,暂时缓了。因为后来谈判又重新开始,并且进展的不错,所以后来就是我们没有要求它受理。
陈:郑百文是国有企业,最大的股东是郑州市政府,那法院拒绝受理郑百文的破产案,有没有可能是在执行市政府的意志。
金:这个可能性总是有的吧
陈:假如说这个假设成立的话,郑州市政府为什么不愿意让郑百文破产。
金:这个舆论、信誉方面的损失是蛮大的。尤其是郑百文现在已经
受到各界的关注,这是其一;其二的话2000多名员工当然就没有着落了,这也是(损)失的;第三个的话,后续在证券市场上,它一个地方经济还是继续要发展的嘛,那么对它未来会有影响的,主要是这几方面。那么你说破产对吧,破产它得到了什么呢?我想地方政府没有得到什么,为咱们证券业的发展、证券市场的发展提供了一个案例,这是得到的。
陈:如果再谈不下去的话,你们再次提出申请
金:假如谈判破裂我们还是有可能要求它受理。
陈:你估计法院会同意吗?
金:我认为它没有理由再不受理了,假如以后有必要再提出来的话。
陈:再不受理你们怎么办?
金:再不受理的话,那我们请它说明为什么不受理,它说哪些证据不足,我们让它说明哪些证据不足了,我想舆论会很大的。
陈:你们的分歧在哪?
金:最大的争论已经过去了
陈:跟我们说说你们都争论什么了?
金:商业谈判嘛,总是利益嘛对吧。我们想尽量的多收回来钱,那么它尽量少付我们钱,是吧。肯定是在这方面有争论的,那我们收回来钱的话呢,我们要它保证一定我们能够收回来。
陈:我听说你们的底线是六个亿是吧
金:我们信达呢,假如低于收回来这个数的话,在当时情况底下我们是很难接受的,所以商业谈判原则只有一条:保卫自己的最大利益。
陈:在你们都在保护自己利益的时候,极力地保护的时候,谁来保护那些股民的利益?
金:这是一个普遍的问题,中小股东他的声音怎么被听到。首先法律上头给了他们一个权力,就是像这么大的事情,它必须股东会通过方案。所以在下一次股东会假如有机会召开的话,那么他有投票权,所以他们在股东会上有机会表达自己的意见,同意还是不同意的方案,这是其一。郑百文有一个教授,他是董事会里的独立董事,对可能达成的方案做出公正的评价,是不是考虑到了方方面面的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他们独立提出的他们自己的意见,在报纸上公告,给中小股东做一个专家意见的参考。因为中小股东也许专业知识不是很够。
陈:第三方现在已经介入了吗?
金:这个第三方没有介入,因为方案没有最后通过。我们最后这个草案没有最后达成,达成以后我们方案就会公告,同时提交给独立董事聘请的那第三方来做专业的评价,这是我们给自己设计的一个机制。
陈:可能郑州市政府有很多种考虑,也有很多无奈的地方,但是它呢保护郑百文,比如说不让它破产,这是一种作法。可能那些上市公司,那些比较差的公司,就会觉得很让人高兴的事件,越差越受保护。
金:越差的公司越受到保护,这在证券市场的发展方向上是不合适的,因为它会有一个误导,使得单个股票的价值市场价格和它的内在价值会分离的,分离得很厉害。当然假如你要考虑到在中国特殊的国情底下,它内在价值就含有政府支持的因素在里头,那是另外一个经济理论,至少作为一个经济学家来讲我是不希望政府去百分之一百的挽救一个公司,体现不出来投资风险,我们是不愿意看到的。郑州市政府它自己有取舍作出来以后,那么必须其它谈判方面
同意使得这个结果能够体现出来。那么我们要保护我们利益的话呢,
就会使得股东方面要承受损失,体现投资风险。我们的方案是按照这个原则去设计的,从而能够避开、避免你所说的那个操心,就是说投资风险得不到体现。那么不管它怎么坏,我最后投资都是有人
给我保着的。
陈:如果那样做的话,那是不是意味着另外的一种更大的风险?
金:那就是整个证券市场的风险
陈:所有普通投资人的风险?
金:所有普通人表面上头似乎被保护起来了,对吧。但是从长远来讲,这个证券市场的风险会增加而不会减少。
陈:所有股民们的风险
金:那势必还要会增加的。所以我们这方案里头不会体现这一点的。
反过来说,我们会体现投资风险的,因为这才是市场规则、谈判的结果,大家都有得有失。
陈:假如郑百文破产了,股民会受得了吗?
金:那股民自己判断吧,我想他颗粒无收了,他会心里怎么想呢?
我不好猜测别人会怎么想。
陈:股市会受的了吗?
金:股市这很难预测。
陈:假如郑百文破产的话可能会对股市有一些影响,这会影响到你们谈判吗?
金:谈判本身呢,我们主要的着力点。
陈:这事跟你们是无关的
金:跟我们无关的,但是这个背景是在那的,就像我们坐在这背景就是这个颜色。
陈:你必须得考虑是吗?
金:我们没有必须要考虑,但是考虑它有利益于事情往最好的结果发展。
陈:我们再来说重组,重组是个皆大欢喜的结果,企业职工不用下岗了,股票不会成为废纸,政府也会觉得面子上挂得住。但是郑百文一个股票按您刚才说的,现在是赔了七元钱,负七元钱。公司资产负债率216.95%,20多亿的债务,哪个公司会来重组它?
金:假如按照它现有的资产质量的这种资产负债情况,谁也不会来背这个巨大的包袱。因为他们说与其这样子还不如自己单建一个呢对吧。很清楚,所以呢就必须使得债权人的债权不可能100%回收,那么投资人就是股东,他们的利益也不可能100%不受损失,从而让出空间来,让战略投资人能够进来。
陈:这其中包括股民的损失吗?
金:应该包括,这才是商业谈判,否则的话又是行政干预了。
陈:从现在来看,国外没有这个可能,国内呢?
金:国内有可能
陈:有可能
金:对,我们框架协议都谈成了,细节有待于方案最后定下来是什么样,才来填充。
陈:现在有几家公司打算重组它?
金:我们谈了不少家,那么现在可能性比较大的外地公司是,媒体上已经披露了,确实是山东三联,它有兴趣。那么假如三联不行的话,还会有别人,我不便披露。因为三联已经披露了,不是我披露的。
陈:能告诉我们的只有这一家“三联”吗?
金:对
陈:您觉得最终的结果一定是重组?
金:特别希望重组成功来减少各方面的损失。
陈:这个在不能重组的情况下,郑百文又不能破产,从三月份一直到现在,从你们提出申请一直到现在,损失是多少?
金:这个损失呢,确切的数字很难说,为什么呢?因为是这样子的,郑百文的会计控制和内部的帐目控制都是乱的。
陈:但是可以想象损失是很大的
金:只能想象
陈:您想象那个损失是不是很大的?
金:应该是很大的,再拖下去一段时间的话可能都没有什么意义了。
陈:您刚才说的没有意义了是指什么没有意义了?
金:没有意义了,意思是什么呢,你想挽回自己的损失嘛,那目的未必能达到。
陈:都不可能了
金:不能说不可能,就是说这可能性越来越小,越来越小,所以真的很心疼的,也很着急。这一年来夜以继日就是想尽快把这事情做成。
陈:你们双方在这个谈判时间最后的期限有没有达成一个共识,我们必须在什么时间之前结束这种损失,给股民一个答复
金:现在呢,因为这个方案基本上成熟了,所以我想只要监管部门认为我们方案可以的话,一两个月内就可以往前走。
陈:我发现无论是在郑百文兴旺的时候,还是它准备破产的时候,还是它准备重组的时候,都有政府在里面参与。那么我想问的问题是:到底是谁有权力来决定郑百文是重组还是破产。
金:应该是股东、公司、债权人有权力,别人都不应该有权力。
陈:那三方缺一不可,郑百文这个事情得到解决,能不能按照刚才您说的这个三方缺一不可的这个方案,把它解决掉
金:能够
陈:凭证是什么?
金:能够是因为现在这三方面认识已经是相当的一致,在这个大的方面一致。
陈:除了破产了重组以外,有没有第三种方法
金:除了破产和重组,在目前那就是拖下去,那最后还是两者之一,
但是拖都不是当事人的愿望,所以不会拖下去。
陈:关于郑百文的结局我们在今年底能够得到一个答案吗?
金:我希望能看见,并且我相信这个可能性还是蛮大的。
陈:谢谢
有人测算,现在的郑百文每存在一天,就要亏掉274万元人民币,这些化为乌有的巨额钱财,当然不是郑百文自己的,而是来自财政、来自银行、来自广大投资者。无论从这个角度,还是从规范资本市场的角度来看,郑百文的生与死已经是一个具有象征意义的话题。它的意义已经超越了任何一方利益的得与失。一个可供参考的消息是,韩国大宇汽车公司因为负债累累,重组谈判破裂,于上周宣布破产。如此著名,甚至可以说是韩国经济的一个风向标的大企业说破产就破产,这多少让我们有些意外,不得不感叹韩国政府可真是舍得。但设想一下,如果不论好坏,把什么东西都背着抱着舍不得扔掉的话,恐怕早晚会把我们自己压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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