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逃原副市长,1021处房产被查封,涉贪31亿元!相关公司回应

在逃原副市长,1021处房产被查封,涉贪31亿元!相关公司回应
2024年10月14日 18:27 山东商报

已外逃境外近6年的黑龙江鸡西原副市长李传良,近日因一则法院公告再次出现在公众视野中。

10月11日,《人民法院报》整版刊发牡丹江中院关于李传良贪腐案的公告。公告显示,他涉嫌贪腐的金额令人惊愕,达到惊人的31亿元,超出了这几年打掉的“大老虎”单人贪腐上限。其中:

涉嫌侵吞、骗取公共财物超29亿元,受贿4892万余元, 挪用公款1.1亿元,开公司揽工程违法所得7325万余元。

李传良潜逃案发后,被司法机关扣押、冻结资金达14亿元,被查封1021处房产、查封土地、滩涂27宗、查封林地8宗、扣押汽车38辆、扣押机械设备10台(套),冻结18家公司股权。

今天(10月14日),南都记者联系到上述18家公司的其中一家,相关人员告诉南都记者,据其了解,该公司2020年就已联系不上李传良,“我和他20多年前见过,那个时候他还是鸡西市财政局局长”。

李传良为何能贪这么多?

今年61岁的李传良,黑龙江鸡西人,曾在鸡西市财政局工作了25年之久,其中担任鸡西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近9年。2012年1月,李传良升任鸡西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两年后调任鹤岗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在鹤岗任职副市长两年半后,于2016年12月卸任。

卸任才3个月,2017年3月,不到54岁的李传良辞去公职。辞职一年零8个月后,2018年11月15日李传良逃匿境外,并向境外转移部分涉案赃款。

10月11日,《人民法院报》第7版整版刊发了牡丹江中院关于李传良贪腐案的公告。

公告显示,李传良因涉嫌犯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滥用职权罪,于2020年7月10日被黑龙江省监察委员会立案调查,同年9月20日被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12月1日黑龙江省公安厅对其发布通缉令。

公告称,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人民检察院没收犯罪嫌疑人李传良违法所得申请一案,本院经审查认为,有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李传良实施了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滥用职权犯罪,犯罪地在黑龙江省鸡西市,经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指定,将没收犯罪嫌疑人李传良违法所得申请一案交由牡丹江市人民检察院申请,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九条之规定,于2024年9月29日立案受理。

根据公告,公告期满6个月后,李传良违法所得案将依法审理。 

而对李传良的追逃追赃,自警方对其通缉以来就一直在进行中。正如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官网刊文所言,李传良人赃俱获,只是时间问题。因为这些年的实践表明,世上没有法外之地,更没有避罪天堂,外逃不是出路,外逃人员逃得再远,也难逃党纪国法的严惩。 

李传良。资料图李传良。资料图

不到54岁辞去公职

辞职一年多后就潜逃国外

官方简历显示,李传良,1963年9月生,黑龙江鸡西人,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高级工商管理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

1983年9月,20岁的李传良从绥化供销学校财会专业毕业后,就进入鸡西市财政局工作,除了两次在企业短暂任职外,他在鸡西市财政局工作了25年之久,历任工财科科员、副科长、科长、副局长,党组书记、局长。

2003年7月,李传良晋升鸡西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还兼任市国资办主任,市农业开发办主任,身兼要职长达6年多。2009年12月,李传良卸任市农业开发办主任,2011年12月卸任市国资办主任。直至2012年1月,李传良担任鸡西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近9年。

2012年1月,李传良升任鸡西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两年后调任鹤岗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在鹤岗任职副市长两年半后,于2016年12月卸任。

2017年3月,不到54岁的李传良辞去公职,辞职一年多后就潜逃国外了。

2020年7月10日,黑龙江省监察委员会对李传良案立案调查。同年9月7日,黑龙江省纪委监委对外公布了李传良案初步调查情况,称李传良在担任鸡西市财政局长、市政府副市长期间,涉嫌利用职务便利,通过骗取、侵吞等方式,贪污巨额国有资金;涉嫌收受他人贿赂;长期搞钱色交易。李传良为躲避调查目前已逃至境外,并向境外转移部分涉案赃款。

查封1021处房产

扣押汽车38辆

李传良潜逃境外,其境内的违法资产,司法机关目前正在处理中。

10月11日,牡丹江中院关于李传良贪腐案的公告占据了人民法院报整整一个版面,包括贪腐详情以及被查封的房产等财产详细情况。

公告显示,经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指定,将没收犯罪嫌疑人李传良违法所得申请一案交由牡丹江市人民检察院申请,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九条之规定,于2024年9月29日立案受理。

公告显示,牡丹江市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李传良在担任鸡西市财政局局长、鸡西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鸡西市副市长、鹤岗市副市长期间及辞去公职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伙同其他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便利,从事违法行为。他涉嫌4项罪名,分别是涉嫌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滥用职权罪:

  • 侵吞、骗取公共财物共计人民币292586.011967万元;

  •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以及利用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4892.1128万元;

  •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共计人民币11000万元,进行营利活动;

  •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擅自使用国有资金注册公司、擅自决定由其实际控制的公司承揽工程,违法所得及收益共计人民币7325.185136万元。

犯罪嫌疑人李传良使用上述违法所得投入到其个人实际控制的公司、项目中,用于土地一级开发整理、房产开发、工程建设等以及购买房产、车辆、土地、设备等,案发后扣押、冻结资金共计人民币140987.522529万元、查封1021处房产、查封土地、滩涂27宗、查封林地8宗、扣押汽车38辆、扣押机械设备10台(套),冻结18家公司股权。

公告显示,18家公司分别为黑龙江沈矿瓦斯发电有限公司、黑龙江沈矿物流有限公司、鸡西泛华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泛华物流产业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黑龙江绅港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鸡西市湖泊湿地保护研究中心、鸡西兴凯湖大白鱼养殖繁育推广中心、鸡西隆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鸡西阔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黑龙江龙远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北唐煤矿量费监控系统工程开发有限公司、黑龙江优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鸡西金色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黑龙江安泰矿产开发有限公司、黑龙江省鹏通煤层气开发有限公司、鸡西元通城市燃气投资有限公司、鸡西滨港特种汽车有限公司、沈煤鸡西隆丰矿山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鸡东林场

南都记者查询获悉,上述18家公司,横跨能源、物流、房地产、农业养殖等行业领域。10月14日,南都记者联系上其中一家黑龙江绅港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相关人员告诉南都记者,据其了解,该公司2020年就已联系不上李传良,“我和他20多年前见过,那个时候他还是鸡西市财政局局长”。

此外,李传良以多家公司和单位的名义租赁林地。被查封的8宗林地涉及哈尔滨市滨港投资有限公司、黑龙江优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鸡西盛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省青山煤矿林场、鸡西市园林绿化中心等。

南都记者查询获悉,其中哈尔滨市滨港投资有限公司已在2017年被吊销。黑龙江优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在2022年被吊销。

黑龙江沈煤林木开发有限公司在2023年被黑龙江省监察委员会进行股权冻结。10月14日,该公司一名工作人员告诉南都记者,公司资产已被冻结,实际处于注销状态。

牡丹江市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李传良涉嫌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滥用职权罪,逃匿后被通缉一年不能到案。有证据证明前述在境内被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属于犯罪嫌疑人李传良的违法所得及收益,依法应予以追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八条之规定,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

根据公告,公告期为六个月。公告期满后,李传良违法所得案将依法审理。 

任职副市长期间

主管城建,主抓保障房建设

据官方通报,李传良涉嫌严重违法犯罪,是在担任鸡西市财政局长、市政府副市长期间,也就是2003年7月—2014年4月这11年间。

资料显示,鸡西是黑龙江省地级市,位于黑龙江省东南部,是东北老工业基地主要城市之一,黑龙江省“四大煤城”之首。

值得注意的是,李传良任职副市长期间,主管城建,其任内最重要的一项工作是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据鸡西市政府官网报道,2012年5月16日,即李传良履新鸡西副市长4个月之时,李传良带领市发改委、国土资源局、城乡建设局、城乡规划局、房产局、城市执法局、财政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深入到鸡西市中心区的32个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现场办公,协调解决问题,推进项目建设进程。

半个月后,2012年5月31日,鸡西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开复工仪式在保障性安居工程福地洞天二期现场举行。据报道,副市长李传良要求,大规模高质量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夺取“三年大变样”的决定性胜利。

在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复工启动仪式结束后,李传良先后到福地洞天二期、上东国际、福兴天地、康新路等进行现场办公。据报道,鸡西市有棚户区1456万平方米,截至2011年末完成投资104.7亿元。

然而这项投资巨大的民心工程,被媒体爆出存在“棚改乱象”。

民主与法制网曾刊文《鸡西:30万行贿案折射棚改乱象》,报道了鸡西市鸡冠区红星乡挂职副乡长受贿30万,帮助无资质企业拿下国家棚改项目。记者调查发现,该项目手续不全,土地性质为集体用地。市保障办为了按时完成项目,越权帮助企业借款540万,并干预公司内部管理。张全柱因犯受贿罪,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在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中存在严重违纪违法落马的不只是个挂职副乡长。2020年8月,鸡西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办公室原党组书记、主任田锦霞,鸡西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王明秋相继被查。

此外,这几年,与李传良同期在鸡西担任市领导的多名官员已落马。

曾于2009年7月开始担任鸡西市市长的朱德义,2013年4月辞去市长职务,2014年4月因涉嫌严重违纪被降为副市级干部。同年11月,他又受到留党察看一年的处分。2022年7月,退休4年的朱德义落马。

接棒朱德义,2013年4月任鸡西市长的康志文,2015年3月—2018年7月任鸡西市委书记,2021年3月落马。他于2022年底被判刑11年,被查实受贿2042万余元(其中525万元尚未实际取得)。

2003年12月成为鸡西市委常委,后任副市长的于金才,2019年1月在鸡西市政协主席的任上被查。

腐败分子携款外逃如何追?

李传良潜逃境外,还向境外转移部分涉案赃款,如何追缴赃款并将其绳之以法?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刊文介绍,对贪污贿赂等犯罪嫌疑人携款外逃的,可以通过执法合作等方式加大追赃工作力度,追缴外流腐败资金;也可以中方提供证据材料,由合作国家依法查扣、冻结外逃人员赃款赃物;还可运用违法所得没收程序,裁定没收其境外资产。

数据显示,2014年以来,公安部已连续十年组织全国公安机关开展“猎狐行动”,取得显著成效。在中央追逃办统筹协调和相关部门大力支持协助下,十年来,“猎狐行动”共从120多个国家和地区抓获在逃经济犯罪嫌疑人9000余名,追赃挽损近490亿元人民币,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作出积极贡献。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官网曾就李传良潜逃案刊文指出,李传良为躲避调查逃至境外,并向境外转移部分涉案赃款。但我们相信,李传良人赃俱获,只是时间问题。因为这些年的实践表明,世上没有法外之地,更没有避罪天堂,外逃不是出路,外逃人员逃得再远,也难逃党纪国法的严惩。奉劝包括李传良在内的所有外逃腐败分子,再狡猾的狐狸也逃不过猎人的眼睛,务必看清形势、抛弃侥幸心理,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才是唯一正确的出路。

新闻来源 南方都市报

责任编辑/张淑婷  值班校对/秦宏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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