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云南某地公布关于对**市属国有企业违规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抵押形成政府隐性债务相关责任人员进行问责的通报。
经查,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划转部分国有资产等有关问题的批复》和市政府专题会议决定,2013年市财政局同意将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等10个单位资产无偿划拨给****旅游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实施投融资工作。
2013年6月8日,根据《**市财政局关于对**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等10个单位资产处置的批复》,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将市文化馆、市政府中心大楼、市旅游局大楼、市农业局大楼、市中级法院大楼等房屋资产所有权及市体育馆土地使用权评估入账后,无偿划拨至**旅游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至2022年1月,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旅游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的母公司)将上述资产作为抵押物,一是通过抵押担保方式向银行贷款,二是通过五矿证券有限公司非公开定向债权投资方式融资,形成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时任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时任**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时任**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时任城乡投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工作失职失责,违反了国务院关于不得将公益性资产抵押融资的相关规定,被通报问责。……下载投实App查看上述通报全文及各地最新化债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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