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昆明市呈贡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我社”)现对以下持我社贷记卡的持卡人所持贷记卡项下的欠款(包括本金、所产生的利息及费用等)进行公告催收。
2.本公告所称贷记卡均为昆明市呈贡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发行的贷记卡。本催收公告中所列的欠款金额系依照《云南省农村信用社金碧贷记卡章程》、《云南省农村信用社金碧贷记卡领用合约》及中国人民银行的相关规定计算,截至2024年5月15日的欠款金额(本金利息金额可向我社查询)。请以下持卡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向我社履行还款义务。本公告中的欠款金额如存在刊登错误,以最终核对的金额为准。
3.为防止各持卡人的相关个人信息泄露,造成或引发某些不良影响,本公告所载证件号码、卡号等信息均只公示、显示部分,我社对此采取的保密措施并不影响我社在本公告中对各持卡人欠款催收的效力及债权的主张。持卡人可通过已显示的有限信息确认本人信息,可拨打贷记卡背面客服电话进一步确认欠款(债务)情况。
特此公告。
昆明市呈贡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2024年5月17日
来源:昆明市呈贡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海量资讯、精准解读,尽在新浪财经APP
VIP课程推荐
加载中...
APP专享直播
热门推荐
收起
新浪财经公众号
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