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晚间,万科发布《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称,为满足经营需要,万科向银行申请贷款,公司控股子公司通过将持有的项目公司股权质押或项目资产抵押等方式分别为相关贷款提供担保,此外部分控股子公司作为共同借款人和公司一起承担还款义务。合计贷款金额超过73亿元。
具体来看,万科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了银行贷款,贷款本金金额合计人民币6.9亿元,期限3年。 同时,万科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三笔银行贷款,贷款本金金额合计人民币22亿元,期限均为3年。
万科作为受信人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获得授信人民币44.49亿元。其中公司作为主债务人,四家控股子公司分别作为共同债务人向北京银行申请银行贷款本金金额为人民币19.63亿元,期限为10年。
此外,公司作为借款人向北京银行申请银行贷款本金金额为人民币5.01亿元,期限为10年。深圳九州、佛山南海、广州万毅、广州万卓及上海万海泾房地产有限公司、上海万泾置业有限公司等六家控股子公司分别以所持有的房地产项目抵押给北京银行,为北京银行已发放和即将发放的贷款本金金额共计人民币44.49亿元提供抵押担保。
万科已分别与北京银行就上述贷款事项签署了贷款合同,六家控股子公司以所持有的房地产项目抵押给北京银行,为44.49亿元贷款本金提供抵押担保,担保期限为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全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公告还提到,截至2024年4月30日,公司担保余额人民币285.82亿元,占公司2023年末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重为11.40%。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人民币284.01亿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联营公司及合营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人民币1.81亿元。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公司亦无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
本次担保发生后,本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将为359.21亿元,占公司2023年末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重将为 14.32%。
来源:北京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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