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中国市场监管报
3月27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市场监管局第一执法大队队长(市食品药品监督所副所长)义国徽向中国市场监管报记者介绍,由该局查办的张某涉嫌经营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食品(白酒)案,因货值金额较大,已构成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日前被该局移交司法机关查处。
义国徽介绍,2023年12月30日,贺州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检查时发现,在第十一届广西贺州名特优农产品交易会门前,一位未获得入场资质的人员在摆摊销售名酒,经现场开箱检查,这批白酒中有96瓶标示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五粮液®浓香型白酒,166瓶标示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出品飞天带杯款贵州茅台酒(酱香白酒)。
上述白酒现场经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和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授权鉴定人员辨认鉴定,均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白酒。执法人员依法对这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白酒采取证据先行登记保存。贺州市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予以立案调查,并对相关人员进行询问调查。
经查,当事人张某利用全国各地展销会的有利条件,多次组织货源在展会场所周边进行销售。2023年12月,当她获知第十一届广西贺州名特优农产品交易会即将举办的消息后,便将这批涉案白酒从河南运抵广西进行售卖。
义国徽介绍,截至案发时,当事人以1250元/瓶的价格对外销售了2瓶涉案白酒,剩余的涉案白酒均被执法人员依法采取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当事人涉嫌经营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白酒的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该案情节严重,数额较大,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贺州市市场监管局将此案移交司法机关查处。
目前,贺州市市场监管局向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提出申请,申请将此案列入自治区挂牌督办案件。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已经同意此案挂牌督办申请。
本报将持续关注案件进展情况。
作者 | 中国市场监管报记者 孔国俊
编辑 | 邱经炜
审核 | 倪泰
VIP课程推荐
APP专享直播
热门推荐
收起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